工程学院关于举行微课和教学能力比赛的通知-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工程学院 安康职业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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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学院关于举行微课和教学能力比赛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 2019-02-26 16:35   作者: 学院教务科  编辑: 综合科    点击数:

 

为提高教师信息化教学水平,并遴选作品参加学校微课比赛和教师教学能力比赛,结合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现将工程学院本项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项比赛设组委会,组委会构成情况如下:

    组长:蔡彬

    副组长:李辉东 卢延斌

    成员:雷显国 汤兵 陆晓挺 李虹 邱祖明 张凡 佘丽超 陈苗苗 纪炜 韩璐

    组委会办公室设置在教务科,负责统筹安排具体工作。

    二、任务分工

    按照工程学院教研室设置情况,每个教研室至少完成2个微课作品和1个教学能力比赛作品(从2018年起教育部将原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调整为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纳入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事体系,以下均称为教学能力比赛)进行工程学院内部初赛,最后各选出3-5个作品送教务科研处参加学校微课比赛和教学能力比赛。

    三、时间安排

    1.201931日前,各教研室开会讨论微课和教学能力比赛参赛题目和分工,并将题目和分工报韩璐老师。

    2.2019322日前,各教研室提交教学能力比赛作品,326日工程学院进行初评,42日前提交微课作品,43日工程学院进行微课作品初评,教学能力比赛作品和微课作品各按参赛总数的10﹪、20﹪、30﹪设置一、二、三等奖。按名次从高到低选取3件作品报教务科研处参加校赛。

    四、有关要求

    1.各教研室要充分动员本教研室内的专兼职教师积极参与本项比赛。

    2.本次比赛提交作品要求和学校通知内容相同。具体见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第三届微课教学比赛工作方案》和《2019年教学能力比赛工作方案》的通知http://www.akvtc.cn/jwc/info/1071/1419.htm

    3.教学能力比赛分教学设计比赛和课堂教学比赛两个赛项,教研室根据情况选择参加。

    4.参赛作品及材料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犯他人版权。经学院立项并建设完成的精品资源共享课中的微课作品,不得参与本次比赛。

    5.本次教学能力比赛视频录制由信息技术中心安排人员在学院录播教室进行。各教研室在提交分工名单时请注明具体录课时间,由教务科统一和信息技术中心对接录课工作。

 

                        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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