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学院2018至2019学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工程学院 安康职业培训学校
当前位置: 分院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工程学院2018至2019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来源:   发表于: 2019-06-28 17:09   作者:   编辑: 综合科    点击数:

 

根据安职院发〔2019〕69号文件《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8至2019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现将工程学院2018至2019学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及考核结果审定。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蔡     

副组长:李辉东   卢延斌  

  员:汤     雷显国   陆晓挺   

         佘丽超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汤  兵(兼)

  员:雷显国(兼)  陆晓挺(兼)  罗倩倩   裴晓敏

2、考核监督小组:

组长:李  

成员:纪    佘丽超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1、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在工程学院任职的在岗教职工(包括在编教职工、编制外聘用人员),具体名单如下(48人)。

    雷显国   陆晓挺                  朱琼瑶   杨启彬刘          孙小婷             邱祖明        汤春林徐正洪   胡建革   王华龙             葛林慧   佘丽超     欢李瑞棣   齐明侠        张富成        潘淑芳   龚道军   汪显金李大勇        刘长安   赵艳妨   郭必军   裴晓敏   李秦文   陈苗苗        赵祈芬   赵建超   杨尧铎   张康立        罗倩倩      

2、特殊情况年度考核。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单位公派和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的工作人员;考核年度内病假累计超过六个月,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五个月的工作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内容和等次

1、按照被考核人在考核期内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量化成绩必须在90分以上,合格等次为75-89分,基本合格为60-74分,不合格为60分以下。优秀等次不超过9人,其中在编人员不超过8人,聘用人员不超过1人。

3、年度考核量化成绩由思想政治表现、民主测评及工作实绩三部分构成。

4、思想政治表现占30%。综合科根据被考核人参加各类学习、会议、参加校内外活动和日常表现等情况综合量化考核,并报考核小组审定。

5、民主测评占30%。召开民主测评会议,现场提名表决成立统计小组,发放民主测评表打分,统计小组和考核监督小组共同工作完成民主测评成绩。

6、工作实绩占40%。由考核组根据被考核人工作业绩、业务水平、出勤、服务师生等综合量化考核。教务科负责专职教师和教务科干事(含实训室管理员)工作实绩量化考核,并报考核小组审定;学生科负责辅导员工作实绩量化考核,并报考核小组审定。

7、为加强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对本学年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的同志,在考评汇总总分基础上加分1—3分。平均加分不得高于1—5分。

8、对去年招录的硕士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由学生科提出书面考核初步意见,提交考核组讨论,形成考核正式意见,报学院。对工作踏实、认真的要充分肯定成绩;对工作敷衍了事,工作不努力的,向学院提出适当延长试用期或调整工作岗位的报告。

四、时间安排

1、6月24—6月28日,准备阶段。成立工作机构;组织学习考核有关文件;公布考核安排。

2、7月2上午9:00时至12时,个人述职,小组量化成绩阶段。被考核人写出书面年度及任职期间述职报告,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被考核人在本考核组内述职;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进行量化考核并汇总成绩。

3、7月3—78日,考核等次公示和上报阶段。根据考核得分,评出各等次,写出书面评鉴意见。考核小组进行综合审议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并公示5个工作日。

附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