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处长工作职责-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研处 安康职业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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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处长工作职责

教务科研处 发表于: 2018年01月09日 09:44 点击:


副处长(一)工作职责

1.协助处长工作,分管教学科、实训科工作,分抓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2.负责分管科室教学管理方面有关计划、规划、规章制度的制定、审核工作,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

3.组织制定学院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规划、各专业教学标准、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及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统筹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教学工作量审核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全院的常规教学、实验实训、实习教学活动,协调院本教育教学任务安排、各类考试的考务安排。

5.负责有关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专业建设项目、课程建设项目、实训基地建设、实训室建设项目、教改项目、教学成果项目、教学比赛)的立项、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

6.负责审批学生缓考、重考工作。

7.处长不在时,主持处室日常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二)工作职责

1.协助处长工作,分管教务科、科研(评建)科(学报编辑部)工作,分抓科研管理工作和处室宣传、信访、扶贫工作。

2.负责分管科室教学科研管理方面有关计划、规划、规章制度的制定、审核工作,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

3.负责教学信息化的建设、推广工作和教务管理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全院的教务管理工作。

4.负责科研项目立项、过程管理、结题管理和申报推荐等工作。

5.负责处室工作人员绩效分配工作。

6.负责教材建设和使用工作,协助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做好校本教材申报、优秀教材评选推荐等工作;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设置变化的情况,制定教材征订、供应计划,负责教材招标、合同签订和供应工作。

7.指导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学生技能竞赛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和省教育厅的信息沟通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