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研处 安康职业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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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教务科研处 发表于: 2018年10月30日 11:41 点击: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1815号)文件要求,为了做好我院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类别: 1.专项科研项目; 2.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3.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研究项目。

(二)申报程序

1.专项科研项目,由学院评审,确定推荐项目,进行网络申报。省教育厅形式审查通过后,列入备选项目。各申报人提交《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附件材料编写提纲》(详见附件)。

2.学院审核通过后,到教务科研处领取网络申报账号、密码,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进行网上申报,完成申报程序。

(三)成果要求说明

1.专项项目:论文数量大于等于2篇(负责人至少1篇核心期刊),研究报告1份。

2.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论文(必有项)数量大于等于2,论文加咨询报告(非必有项)数量大于等于3,其中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研究报告1份,另外必须有合作企业应用证明,其他技术指标和成果。

3.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论文(必有项)数量大于等于2,论文加咨询报告(非必有项)数量大于等于3,其中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另研究报告一份。一部着作可视作2篇论文。

4.重点实验室项目成果要求说明:论文(必有项)数量大于等于3,论文加咨询报告(非必有项)数量大于等于3,其中核心期刊论文至少2篇,另研究报告一份。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专项项目,1120前报送《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附件材料编写提纲》,学院审核同意上报后,于1123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并报送网络生成的正式纸质版材料。服务地方专项和重点科研计划项目截止时间为20181118日。

(二)纸质申请书。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专项项目(按项目申请书、可行性报告的顺序装订)申报材料一式1份,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重点科研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6份,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查新报告(6个月内)、合同协议等有关电子文档作为附件上传)打印生成项目申请书,按照“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查新报告、企业合作协议、有关附件(论文、专利、获奖等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统一报送教务科研处715室。

三、申报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广泛宣传,动员教职工积极申报项目研究。

2.根据教育部创新行动计划骨干专业和陕西省高等学校“一流专业(高职)”建设标准的要求,立项建设项目在建期间,专职教师从事科技研究、开发或技术服务必须有2项以上。目前,我院骨干专业即将迎来验收,省级“一流专业”建设也进入攻坚阶段,本次项目申报,是2018年度最后一次申报机会,请医学院、护理学院、师范学院对标检查,抓紧机会,动员教职工务必至少各申报一项课题研究。

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1815号)、项目申报相关表格附后,请申报人自行下载。

项目申报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科研处。

联系电话:0915-8171156


教务科研处         

2018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