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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制定(修订)课程标准的指导意见

教务科研处 发表于: 2019年03月18日 11:16 点击: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制定(修订)课程标准的指导意见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高等职业教育的课程标准是依据高等职业教育课程的目标,以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对教育教学应达到的要求所做的具体描述,是课程组织与实施的纲领性文件,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指导文件,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评价课程教学质量和进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为保证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规范课程标准的制定、修订和管理工作,现提出以下原则意见。

一、 制定(修订)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

课程标准应按照“三年一大修、一年一小修”的总体要求,及时开展制定(修订)工作,增强课程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指导性。具体制定、修订原则如下:

(一)功能定位原则

课程标准依据专业教学标准、人才培养方案、职业资格标准、行业企业标准制定。要明确本门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体现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思想观念的更新。

(二)职业性原则

制定课程标准的总依据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确定的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从职业需要出发,规范课程的基本要求,选择课程内容,安排教学顺序,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要防止脱离培养目标、片面强调本课程学科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要重视实践性教学,加大实践教学比例。

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一是满足专业课教学和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需要;二是体现高职教育的高等教育属性以及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要求。根据专业特点及整体改革思路,可以设置为模块式学科课程,也可设置为学习领域的课程,既要满足“岗位人”、“职业人”的需要,又要考虑能生存能发展的“社会人”的要求。

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实用性:针对职业岗位的实际需要选择实用的教学内容,使学生通过针对性专业学习过程,提升职业能力。部分专业课程应建设成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或项目课程,让学生主动自我构建个人的经验和知识体系,发展职业能力。

(三)工学结合原则

积极与行业企业(医院)合作开发工学结合的专业核心课程, 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教学内容。教学内容的取舍遵循职业性原则,从职业工作(或项目)出发来选择课程内容;教学内容排序要遵循职业能力的成长过程和学生的认知规律,合理安排教学顺序。实施以真实工作任务或社会产品为载体的教学方法,融“教、学、做”为一体,建立课堂与实训(实习)地点一体化的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突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

(四)多样性原则

同一门课程应根据不同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各自的培养目标和质量要求制定不同的课程标准,或者根据课程功能(性质)的不同制定不同的课程标准。

(五)以学生为本的原则

坚持以学生为本,体现统一要求和个性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学生适应自身基础和智能特点发展个性。课程标准要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

(六)可操作性原则

课程标准要充分考虑学院及合作企业(医院)的教学资源条件,处理好教学内容的先进性与可行性的关系。课程标准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应清晰明确,尽可能具体化、可度量、可检验,便于任课教师执行。

(七)创新性原则

打破传统职业教育的约束,构建适合现代职教理念的新课程标准,注重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满足学生就业、职业发展和个体职业生涯的需求。

二、课程标准的基本内容

课程标准的基本内容应包括课程概述(课程性质、课程定位)、课程目标、课程实施和建议(课程内容和要求、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评价)、课程资源(教材选用、教学资源库、网络资源)、师资队伍、实践教学等。 具体格式要求及说明见《安康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标准模板》。

三、课程标准的制定(修订)程序

(一)起草。课程标准由各二级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政部(以下统称教学院部或院部)为单位组织相关教研室制定(修订),在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人主持下,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研讨高等职业教育理论,准确理解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以及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经过充分调查研究,提出课程标准编写的基本思路;成立课程标准制定(修订)小组,安排教学经验和专业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负责执笔起草。

(二)论证。教研室负责组织相关教师、行业企业(医院)一线专家,集体讨论修改,形成课程标准初稿。教学院部组织有关专家对课程标准初稿论证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教研室再次组织修改定稿,填写《安康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标准制定(修订)审批表》,审批表和课程标准一同报送教务科研处。

(三)审批。教务科研处从学院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该专业相关专家进行盲审,三分之二以上专家同意后视为通过,再报主管院长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审定执行。

四、课程标准的执行和管理

(一)课程标准是学院的基本教学指导文件,必须严肃认真执行。各教研室要认真依据课程标准,按要求选用教材或立项编写校本教材,建设课程教学资源,组织实施教学,进行教学评价; 学院各部门要为课程标准的实施,为各教学环节的进行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任课教师应理解掌握课程标准的内容,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任课教师应让学生了解课程标准的内容和要求;各教研室在执行课程标准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教学院部负责人和教务科研处报告,研究并妥善解决。

(三)各教学院部和教务科研处应对课程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经常性检查,学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时,将课程标准执行情况列入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课程标准的完善与优化须经过多次实践检验和修正。科技和经济发展及专业教学改革的深化也要求适时对课程标准进行修订。各教研室对课程标准进行调整时,应向教学院部提出修订申请。课程标准的修订原则和程序与制定的要求相同。

五、建立课程标准的要求

(一)课程标准是课程教学的基本教学文件,课程标准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各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课程标准制定工作,充分认识课程标准制定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课程标准制定作为课程建设、课程诊改的重要内容,高质量完成课程标准制定工作,确保课程教学有据可依。

(二)各教学院部要深化对职业能力的理解,既要重视外显化、行为化的职业技能、职业资格要求,又要重视职业能力的内隐性、过程性、动态性。在强调专业能力培养的同时,必须将职业关键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等)的培养纳入课程标准,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

(三)课程标准制定要严格流程、规范程序,经教研室研究起草、教学院部初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后,学院发布实施。

(四)课程标准应该是合格标准,而不是选拔标准。课程标准的制定不应过分强调选拔与淘汰,而应强调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帮助不同程度的学生达到课程目标的要求。课程标准应理解为课程的基本要求,应有一定弹性。为学生提出一个基本能达到的学习要求,因材施教,实现学生的个性发展和成长成才。

(五)课程标准要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业结构调整以及行业企业人才需求,面向未来,综合考虑学生掌握专业知识的深度与广度及其技术技能结构,不断调整和深化,把学生的发展潜能与获得技能结合在一起,体现行业主流技术、核心技术、未来技术。

(六)教务科研处应就制定(修订)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和管理要求进行宏观指导,对需要统一的部分,做出明确规定,协调各教学院部之间的关系,确保制定(修订)工作顺利进行并达到质量标准。

附件1:安康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标准模板

附件2:安康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标准制定(修订)审批表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01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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