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完善学生技能竞赛校赛制度暨开展2018年度学生技能竞赛月活动的通知-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研处 安康职业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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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完善学生技能竞赛校赛制度暨开展2018年度学生技能竞赛月活动的通知

教务科研处 发表于: 2018年11月20日 16:10 点击:



各二级学院、基础教学部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落实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建的教学思想,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加强学生专业技能培养,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学院决定,进一步完善学生技能竞赛“校赛”制度,逐步实现技能竞赛项目对招生专业全覆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生技能竞赛“校赛”制度

我院学生技能竞赛活动已开展多年,但一直没有统一的规划和明确要求,急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依据教育部“人人都参与、专业大覆盖、层层有选拔”的学生技能竞赛要求,为扩大技能竞赛学生参与面,并考虑到省级技能竞赛活动一般放在3月份左右开始举办的实际,学院将每年的10月份确定为“学生技能竞赛月”,广泛组织开展“校赛”。

“校赛”包括院(系)级、校级两级技能竞赛。校级技能竞赛由教务科研处统一组织;院(系)级技能竞赛由各二级学院、基础教学部(以下简称院部)组织,赛前在教务科研处备案的比赛方可认定为“校赛”。 两级“校赛”的费用支出按照学院《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程序办理。获奖选手、优秀指导教师的命名由学院发文确认。

“校赛”个人赛分专业(学科)组织,获奖名额按比例确定,原则上一等奖按参赛人数的2﹪确定,一般不超过2名;二等奖按参赛人数的8﹪确定,一般不超过8名;三等奖按参赛人数的10﹪确定,一般不超过10名。参赛选手的指导教师一般应为选手的授课教师;每个赛项有三名以上授课指导教师的,可以组织评选优秀指导教师,一等奖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方可评选为院级优秀指导教师。

“校赛”团体项目赛分专业(学科)组织,原则上能够组织六支以上团队的,方可举办团体项目赛。团体项目赛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各一名。参赛团队的指导教师由院部指派,每队最多不能超过2人、尽量避免交叉,一等奖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方可评选为院级优秀指导教师。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赛,决定将“校赛”纳入“以赛置换考试成绩”范围,“校赛”获奖选手比照“其他类别职业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可以申请免考和置换相应课程考试成绩。具体参照学院《以证(赛)置换考试成绩管理办法(暂行)》相关条款执行。

学院要求,各院部要建立奖惩措施,将技能竞赛作为衡量学生掌握专业学科知识和专业技能水平的一种重要方式,确保每届在校生平均每年“校赛”参赛率不低于50﹪。学院鼓励各院部在院(系)级技能竞赛中培育、推广市级、省级、国家级技能竞赛项目,从获奖选手中遴选参与上一级技能竞赛的优秀选手。

二、关于2018年度“学生技能竞赛月”活动

由于本学期各项工作任务繁重,今年的“学生技能竞赛月”活动推迟至12月份进行,不举办校级技能竞赛,由各院部分专业(学科)举办院(系)级技能竞赛。请各院部按照下列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1.制定活动方案。各院部于1125日前制定本单位技能竞赛工作方案,明确竞赛项目、参赛学生、指导教师、比赛阶段、奖励名额等内容。基础教学部比赛项目暂设英语口语和数学建模两项。

2.备案。各院部于1130日前将技能竞赛工作方案和分项目填报的《学生技能竞赛项目备案表》报送教务科研处何少辉老师处,完成备案程序。

3.比赛。12月初开始,各院部按照工作方案开展各项比赛活动。注意留存活动过程资料(包括纸质材料、照片等)。

4.学院表彰。1220日前,各院部将活动过程资料和获奖情况报送教务科研处何少辉老师处,由学院发文表彰。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以赛促教、以赛促学是中省教育主管部门近年来确定的高职教育重要指导方针,省教育厅领导也在多次会议上反复强调了广泛开展学生技能大赛的重要性。请各院部高度重视,克服近期工作任务较重的困难,采取得力措施开展好2018年度“学生技能竞赛月”相关活动,以此加强学生专业技能培养,增强我院学生就业竞争力。

2.精心组织。2018年度“学生技能竞赛月”活动开展期间,也是本学期教学的扫尾阶段,各项教学任务繁重,请各院部精心部署,统筹安排活动月工作和教学常规工作,尽量不能影响常规教学,确保本学期教学任务顺利完成。

3.按时报送。请各院部按照本通知的相关要求,按节点向教务科研处报送备案材料、活动材料和表彰人选,以便学院早日发文,表彰结果能够计入第一届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条件。

本通知附件请在教务科研处子网站“下载专区”栏目里下载。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0181116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1116日印发

共印20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技能竞赛项目备案表

编号: 二级教学单位(签章):

竞赛名称


项目对应专业

(学科)


专业(学科)

在校生人数


参赛学生人数及占比

个人/团体


指导教师


竞赛时间


备案时间



项目实施方案(简述,另附工作实施方案):




















注:①按竞赛项目对应专业(学科)分别填写本表,一个赛项填写一张表格;②本表需附竞赛有关方案或安排;③本表一式二份,教务科研处、二级教学单位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