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暂行规定-学生工作部 安康职业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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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年11月30日 10:44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200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统一组织安排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勤工助学活动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第四条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在学生资助中心办理正式申请、审批手续的,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否则,学校不予认可,不予发放酬金。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行为,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列。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学生工作部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小组,各二级学院和用工部门对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进行考查、考核,报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小组审察,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第六条学院学生工作部全面负责勤工助学工作,负责协调学校有关部门,指导学生资助中心开展工作。

第七条学生资助中心具体负责全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和校内勤工助学活动酬金的发放工作,并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学生勤工助学活动。

第三章岗位设置

第八条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两类,岗位数量既要满足学生的工时需求,又要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第九条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以校内学生管理助理和保卫、后勤服务等为主。勤工助学岗位要充分考虑适合学生实际情况,要有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

第四章遴选条件

第十条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我校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在籍在校学生;

2.思想进步,道德品质优秀,健康状况良好;

3.积极热诚,耐心细致,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交流沟通能力;

4.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组织纪律性,无违法、违纪现象;

5.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秀;

6.建档立卡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录用。

第五章 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 各二级学院和用工部门每学年初向学生工作部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经学生工作部批准后,各二级学院和用工部门采取公开招聘,学生自主报名并填写《勤工助学申请表》,各二级学院和用工部门对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进行考查,并报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小组审察,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各二级学院和用工部门具体负责勤工助学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生的管理和考核。

第十三条各二级学院和用工部门应每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将勤工助学学生本人本学期《勤工助学考核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审核。

第十四条 各二级学院和用工部门必须针对岗位特点开展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维护勤工助学学生的合法权益。对在勤工助学过程中,因显而易见工作损坏的劳动工具或公物,由学生本人负责赔偿。勤工助学学生如出现学习成绩明显下降或违反法规校纪时,经二级学院和用工部门建议,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小组同意,可辞退并另行安排他人顶岗

第六章劳动酬金

第十五条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按月计酬,酬金标准每月原则上不低于本地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际发放与考核挂钩,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第十六条 勤工助学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8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学生资助中心负责统一汇总、审核勤工助学金发放表,经院领导审签后,报学院财务处核准并打卡发放。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学生参与勤工助学活动的,必须与各二级学院和用工部门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学生方可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九条 若学生在勤工助学活动中,出现协议纠纷或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协议各方应按照签订的协议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程序办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

      2.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考核表

附件1: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联系电话

所属二级学院

专业、班级

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本人申请理由: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人学习情况:

申请人经济情况:

是否担任班级管理职务:

辅导员或班主任意见:

年 月 日

学生科意见:

年 月 日

教务科意见: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意见:

年 月 日

勤工助学岗位: 上岗时间:

学生工作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2: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考核表

二级学院

上岗时间

学号

姓 名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工作内容

工作时间要求

工作表现

考核等级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用工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生工作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