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安康职业培训学校
欢迎来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国家开放大学招生   >   正文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wgx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6-06   浏览量:

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行业工作站、直属教学点、省校开放教育学院:
根据《关于国家开放大学2018年秋季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开招〔2018〕9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8年秋季开放教育[含“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项目(以下简称“一村一”)和“新型产业工人培养和发展助力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助力计划”)]招生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开设专业
1.本科(专科起点)专业22个(其中“一村一”本科专业1个)
开放本科专业:金融学、法学、社会工作、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学前教师教育方向、幼儿园管理方向)、广告学、英语(师资培养方向)、汉语言文学(含师范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水利水电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物流管理、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学校管理方向、社会教育及应用心理方向)、行政管理、护理学、药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
“一村一”本科:园艺
2.专科专业64个(其中开放专科专业42个,“一村一”专业12个、“助力计划”专业10个)
开放专科专业:证券与期货、金融管理、投资与理财、国际经济与贸易、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英语(师资培养方向、经济贸易方向)、汉语言文学、文秘、传播与策划、广告设计与制作、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管理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水利水电工程管理、药学、会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学校及社会教育管理方向)、行政管理、物业管理、社会工作、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室内艺术设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园艺技术(都市园艺方向)、市场营销(行业营销方向、营销与策划方向、市场开发与营销方向)、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法律事务、护理、工商企业管理(含特许经营管理方向)。其中,模具设计与制造、人口与家庭专业2018秋季停招。
“一村一”专业:设施农业与装备、园艺技术、茶叶栽培与茶叶加工、作物生产技术、休闲农业、林业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含畜牧方向)、农业经济管理、行政管理(村镇管理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农村信息管理方向)、工商企业管理(乡镇企业管理方向)。“助力计划”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管理方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应用化工技术、煤矿安全技术与管理、采矿工程、焊接技术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眼视光技术。
二、招生范围
1.上述专业面向全省招生。
2.开设护理学、药学专业须征得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同意。护理学、药学专业招生对象限于专业对口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其中,报考护理学专业必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3.专科专业招生范围为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的学生。
4.“一村一”专业面向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的农村青年。
5.“助力计划”专业面向生产和服务一线在职职工招生。
   三、申报原则与要求
1.各招生单位要做好充分的生源调研,根据调研情况,结合往季招生计划使用率及招生人数进行申报。
2. 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开放大学、省校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教学点规范管理。继续实行教学点“红黄牌”管理及“准入与退出”制度。不断加强教学点的建设与管理,保证开放教育教学系统健康持续发展。
3.申报招生计划时要高度重视办学条件和办学规模及层次不相匹配的问题,尤其要根据专业办学条件(包括专业教师配置、教学资源配置、实验实习场地设施条件等)申报相关专业及规模,省校将对教学点的专业办学条件进行检查。
4.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招生申报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分校、教学点应将研究当地教育需求列入招生部门的日常工作。密切关注社会教育形势和当地人才培养需求变化。结合本单位近年来实际招生情况作好招生申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逐级审核上报招生方案,分校及教学点的主管校领导对申报的招生方案要把好关,提高招生申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5.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电大系统的招生工作,理顺分校和行业系统、直属教学点之间的办学关系,突出各单位办学的特点和优势,西安市以外的行业系统教学点和直属教学点,原则上只开展本行业和本单位相关专业的招生工作。
四、申报程序
1.拟新增教学点的分校须切实把好审核关,加强对新增教学点的实地考察,确保新增教学点的办学资质、办学条件等符合要求。
(1)分校拟在区、县设学习点的,需单独报送学习点设置方案,包括相应的教学、管理、技术支持方案及配套管理办法。严禁未经国家开放大学批准私设学习点。
(2)需报送材料
拟新增教学点申请报告、《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中心申报表》(附件1)、拟新增教学点单位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各类教学设施实物图片及校园环境照片。
国家开放大学教学点、“一村一”教学点和“助力计划”学习中心需分别单独申报。其中“一村一”教学点和“助力计划”学习中心需在现有正式批准教学点范围内申报。
2.招生计划申报以地市电大分校、行业工作站和独立设置的教学点为单位进行申报。
3.申报单位须上报以下材料:
(1)招生专业(方向)及名额申报表(附件3)。
各市电大分校应将校本部及所属各教学点2018年秋季招生申报专业、人数分列清楚。
(2)教学点新开设专业教师情况表(附件2)。
申报单位除提供附件2、附件3的文字材料外,须同时在国家开放大学 “招生管理平台”系统中填报相应数据。
4.2018年秋季各分校、行业工作站、省校直属教学点、县级电大工作站申请新开设本科、专科专业原则上均不超过3个。
    5.各申报单位要对生源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合理科学的填写申报人数,避免盲目虚报。在“招生管理平台”系统填报申报人数后需向省校提交书面正式文件,加盖学校公章,省校将严格按照正式文件及“招生管理平台”模块中填报的人数进行审批,如发现虚报、乱报的单位省校将不予以审批2018年秋季招生计划。
6.2018年秋季招生计划申报及在“招生管理平台”系统中上报省校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7日。招生计划、新增教学点及新增专业均为一次性申报,本次申报工作结束后,将不再接受新增教学点及新增专业和的申报。
五、教学点设置 
1.对连续三季未招生的教学点,给予“黄牌”警告。如2018年秋季仍不招生,将予以撤销。对已连续四季未招生的教学点,直接撤销,2018年秋季不得开展招生工作。已撤销教学点如需恢复招生,须按照新增教学点的申报程序重新申报,重新申报须满一年之后(从撤销之日算起)方可进行。
2.本季申报“一村一”教学点和“助力计划”学习中心必须是经国家开放大学批准的开放教育正式教学点,并且开展开放教育工作一年期以上。


六、省校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亚妮  张轩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41号(陕西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系统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楼709室)
邮编:710119
电话:(029)81896112   81896113

 

附件:
1. 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中心申报表
2. 2018年秋季新增专业教师情况表
3. 2018年秋季招生计划申报表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
                                          2018年6月5日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江北安康大道2号邮编:7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