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学院稳定安全工作责任,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持校园稳定安全,维护师生切身利益,巩固提升省级“平安校园”创建成果,为学院建设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根据省委教育工委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以校园稳定安全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处置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为学院追赶超越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原则
学院坚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教育疏导、化解矛盾的原则,切实将矛盾隐患问题解决在校内、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工作重点
学院稳定安全工作和预防及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重点包括:
(一)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庆典、运动会、集会、文艺演出等)。
(二)敏感期可能引发的波动。
(三)西藏分裂势力、东突分裂势力、“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煽动和破坏及恐怖分子的渗透、干扰或破坏引发的问题。
(四)因毕业生就业、特困生生活困难、学生升学、学生违纪处分以及其他由心理疾患等引发的问题。
(五)伙食问题。因食物卫生、食品质量、食品价格和服务态度等引发的问题。
(六)教学事故,以及由其引发的相关问题。
(七)贵重物品、危险品管理问题。
(八)重点要害部门(位)的安全管理:教学楼、公寓楼、行政办公楼、财务室、实验室、配电室、水房、图书馆、计算机网络中心、学术报告厅、多媒体教室、体育馆等。
(九)学生与学生、学生与教职工、学生或职工与校外人员发生的斗殴及其他治安、刑事或恶性事件。
(十)计算机及网络安全问题。
(十一)安全用水、用电、用气及防火等问题。
(十二)师生外出教育培训、实习、实训、见习、顶岗实习、参观、下河(塘)游泳等引起的安全问题。
(十三)学院建设发展中涉及的矛盾或利益问题。
(十四)学生自杀及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事件。
(十五)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事故(地震、水灾、火灾等)。
(十六)流行病、传染病发生可能引发的问题。
(十七)学生涉及网贷及诈骗引发的问题。
(十八)其他影响安全稳定的问题。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协调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院长
责任副组长:分管稳定工作副书记 分管安全工作副院长
成 员: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稳定安全工作办公室和两个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组成人员和职责如下:
1.稳定安全工作办公室
主 任:分管稳定安全工作副书记、副院长
副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保卫处处长
成 员:保卫处全体人员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学院各级稳定安全工作部门协调联系,全面做好稳定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按照稳定安全工作和领导小组有关要求,负责学院稳定安全工作检查和监督,及时报告稳定安全工作情况及有关事项。
(3)负责学院各类稳定安全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等。
2.接待与后勤保障组
组 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党政办公室主任、后勤管理处处长、宣传统战部部长
成 员:相关抽调人员
工作职责:
(1)组织稳定安全突发事件接待成员,制定接待计划,明确接待任务。
(2)文明接待、冷静处置各类稳定安全突发事件。
(3)负责通讯联络、信息监控、车辆调配以及有关物资供给,提供医疗保障。
3.事件调查处理组
组 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学生工作部部长、保卫处处长
成 员: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人及抽调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组建稳定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班子,明确具体处理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2)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全面深入调查,掌握各种信息,为处理事件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制订调查处理计划、应急处理方案等,做好善后工作。
各部门、二级学院可依照本方案及具体情况,设立二级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做好本单位稳定安全工作,及时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理好本单位突发事件。
(二)职责分工
1.党政办公室、保卫处负责协调管理、检查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稳定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执行。党政办公室负责加强学术报告厅及车辆安全管理。
2.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部负责学生公寓、食堂、公共卫生、教学楼、水电气等管理工作,防止因伙食、医疗、学生公寓等工作中的疏漏引发事端。后勤管理处负责加强对出租房、经营户进行教育与管理以及基建工作安全及施工人员管理。
3.保卫处负责学院内部和周边的治安管理和政治保卫工作,发现影响学院不稳定苗头要及时处理。负责重点部位、重点人、重要场所的监控,以及安全隐患排查。
4.纪检监察审计处、组织人事处负责在职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了解教职工思想动态。组织人事处与各有关用人单位加强对临聘人员的管理和教育。
5.宣传统战部、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校园网站、媒介信息的搜集与防控管理。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计算机中心和网络中心的安全管理。
6.教务科研处、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新苗报》等刊物和校园广播室的管理。
7.财务处负责现金和票据等财务方面的安全管理。
8.图书馆负责图书及资料的管理及电子阅览室的监控工作。
9.学生工作部、就业创业处、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各二级学院负责对学生切身利益和心理健康方面的调研和宏观管理。团委负责加强学生会和社团的管理,随时注意学生思想动向。
10.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技师学院负责加强对成人教育学生和培训学员的教育与管理。
11.各二级学院、附属小学、安康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负责加强对实验室及管理人员、实验室设备、器材、物品、危险品以及相关资料等管理。
12.相关部门负责所承办的大型活动安全管理。
13.各部门按照工作和管理职责积极做好配合,共同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工作。
五、信息机制
(一)对学院发生的群体事件,带有敏感性的思想动向和重大案件及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学院内报送时限不超过1小时,学院外报送时限不超过4小时。
(二)二级学院、各部门确定一名稳定安全工作信息员,在本单位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稳定信息的报送。
(三)全院稳定安全信息的对外报送由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
(四)坚持学院领导带班和重要部门值班制,每日由一名领导带班,各职能部门值班检查,处置突发事件。
值班期间发现的稳定安全信息由各值班组按程序报送。
六、处置程序
(一)学生发生突发事件,由学生工作部、保卫处牵头,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协助,并及时向学院主管领导汇报。
(二)师生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及公共卫生等事件,由后勤管理处牵头,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学生工作部等部门协助,并向主管院领导汇报,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积极救治病员,妥善处理有关事宜。
(三)学院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及火灾等灾害事故,由保卫处牵头,党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等协助调查处置,做好相关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院领导汇报。
(四)教职工及临聘人员等发生纠纷及上访事件,由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人事处、群团工作部及教职工所在部门协助,积极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并向主管院领导汇报。
七、责任追究
因工作不负责任,影响学院稳定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