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校园交通环境,消除校园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平安出行,保卫处定于12月3日(星期二)下午16:20—17:30组织开展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检查驾驶摩托车者必须要有驾驶证、行驶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严禁超员、超速行驶。
2.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必须办理牌证,悬挂号牌,不得驾驶无牌无证、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3.不得非法改装摩托车排气管,不得销售、购买、使用盗抢或来历不明的摩托车、电动车。
4.摩托车、电动车及其他车辆须在指定的地点停放,不得随意乱停乱放,妨碍车辆和行人通行,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畅通的校园交通环境。
二、检查地点
校内共设立四个检查点:新校区大门口、二号路保安亭处、西大门口、北校区大门口。
三、人员安排
李斌处长总指挥,王武平负责巡查考勤。
王大庆、张建军、周国安、赵晋负责在新校区大门口。史小强、余方明在二号路保安亭处负责。
史小刚、林俊甲负责北校区大门口。
闫毓晖、李源负责西大门口。
鲁小东负责监控室联络。
各组安排有保安、校卫队配合。
保卫处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