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省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专家组将于5月21日-6月10日期间到全省高校实地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为认真落实、积极筹备,确保我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顺利通过,现就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迎检工作,在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由谢开云、瞿德明同志牵头抓总,设立迎检工作办公室和三个工作组,分头负责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一)迎检工作办公室
主 任:张善军
副主任:胡兴安 李 斌
工作人员:元国志 李龙军 宋孝茹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统筹、协调迎检各项工作,负责指导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二)会务组
组 长:禹 强
工作人员:李佑红 罗昌东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省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专家组进校检查的接待、会务组织工作。
(三)材料组
组 长:张善军
副组长:李 斌
工作人员:元国志 何少辉 朱显武 杨 涛 王 峰 李辉东 杨运霞 李善楠 胡明龙 张 斌 王 英 陈 涛 马庆波 包龙梅 李朝阳 雷显国 周元旬
处室人员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修订完善学院层面管理制度制(修)定工作,负责收集整理迎检各类材料,负责学院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专家组实地检查的设计工作。二级学院人员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分院层面管理制度制(修)定工作,负责完成《项目表》相关项目支撑材料的整理、汇总、上报工作,负责专家组实地检查的场地准备。
(四)宣传组
组 长:李少玲
工作人员:洪 伟 王 溪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校园宣传报道和舆论氛围的营造引导工作。
二、专家组进校检查程序
按照省教育厅通知精神,专家组进校检查的程序如下:
(一)听取汇报
检查专家组与学院领导见面,听取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情况和自查自纠情况。参会范围包括分管校领导,高校实验室安全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等。
(二)查阅资料
检查专家组查看学校实验室相关资料,查看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三)实地检查
根据学校实验室情况,抽取部分实验室实地检查。重点抽查涉及危险品或自查台账中隐患较大的实验室。
(四)意见反馈
专家组向学校反馈检查总体意见。专家进校检查时间原则上半天,最长不超过1天。
三、迎检准备工作要求
去年以来,我国部分高校实验室陆续发生多起严重不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引起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关注,中省主管部门多次发文强调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本次专家组进校检查活动,是学院成立以来的首次实验室专项检查活动,各工作组、各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过关。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院集中统一办学时间较短,实验室管理的体制机制正在逐步完善之中,加之分区办学时期的实验室管理要求、标准不统一、不规范的现象比较突出,存在问题较多。各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活动,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对安全检查的各项工作做好统筹安排,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逐步完善机制和制度建设。
(二)强化措施,确保成效
各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人,分类提出处理办法,立即进行整改落实。
(三)查改结合,总结提高
各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及时总结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实验室安全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
(四)协同配合,按时报送
本次检查的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克服困难、集中精力,根据检查项目分工明细,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高效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所有支撑材料要按照要求整理归档,并打好目录,于5月29日下午5点之前交材料组李善楠老师处(行政办公楼517办公室),以便尽快完成学院材料的汇总、整理工作。
四、其它事项
(一)自查和材料准备的范围、内容及要求
按照省教育厅通知精神,学院制定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以下简称《项目表》),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工作分工和自查、准备材料的范围、内容及要求如下:
1.检查范围。学院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
2.检查内容。检查内容对照《陕西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附件2)和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重点检查高校实验室的危险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详见学院《项目表》。
3.检查项目的具体要求。各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对照学院《项目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自查和各项材料的准备工作。
(1)凡是写明查看现场的,须在现场做好准备备查;
(2)凡是写明“查看记录”、“查看存档资料”等内容的,需按要求将近三年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备查;
(3)凡需要特种设备上岗证或其它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备查;
(4)如管理的实验室有《项目表》中“检查项目”、“检查要点”所列的内容,且目前各项材料已完备的,则在“检查结果—符合”一栏中划“√”;有所列内容,但没有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完备的,则在“检查结果—不符合”一栏中划“√”,并在“检查结果—情况记录”中说明情况;所列内容与管理的实验室无关的,则在“检查结果—不涉及” 一栏中划“√”。
(5)涉及的责任书、表格、任命书等,须按《项目表》中检查项目逐条准备,并标明该项检查项目序号;如某一检查项目需采用多个支撑材料的,请在“检查结果—情况记录”中标明材料所在项目的序号。
(二)有关说明
《项目表》、《陕西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因内容较多,不随文下发,全文发布在保卫处网站“实验室安全管理”栏目和教务科研处网站“下载专区”栏目里,请各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自行下载使用。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陕西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陕教高办〔2019〕1 号)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