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二级预算编制遵循什么原则?
答:预算编制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年度可能组织到位的收人,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
2.二级预算中的办公经费、业务经费、专项经费如何使用?
答:预算内办公经费、业务经费按照“指标控制、进度报帐、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的办法,由二级学院和处室具体管理;预算内专项经费按照“专款专用,结余收回”的办法,由项目承办部门具体管理。部门共管经费由分管院领导牵头,部门协商统筹使用;需多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其经费开支由部门协商按比例承担,部门之间实行内部结算。
3.年度预算调整或追加的审批程序是啥?
答:预算经审议通过应严格执行,原则上不予调整或追加,因工作需要、遇政策调整、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或追加预算指标的,实行“部门申请、财务审核、分级审批”,填写《预算调整或追加审批表》,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列支。
4.大额度资金标准是多少?
答:货物类和服务类预算支出1万元(含)以上、工程类预算支出5万元(含)以上。
5.大额度资金审批什么时间办理吗?
答:大额度资金使用审批是立项审批,即学院对是否同意开支此项目、开支多少、如何开支的审批,所以属于事前审批。也就是说,大额度资金使用由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招标、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
6.大额度资金立项审批如何办理?
答:大额度资金立项审批由用款部门填写《预算内大额度资金使用(立项)审批表》,经财务处和联系部门院领导审核,报院长审批,作为立项和报账依据,未经审批同意,承办部门不得办理,财务部门不得列支。
7.支出已在预算科下了本部门的预算经费,在核算科未能审核通过或更改报销金额,是否会影响本部门的预算结余经费?
答:是的,会影响预算结余经费。发生这些情况时,一定要返回预算科更改预算下账信息,以免影响本部门预算结余数。
8.同一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如何履行报销手续?
答:学院财务报销实行一事一结制度,同一事项应由一个承办部门统一收集整理相关票据和资料,一次申请、办理和结算,严禁通过多头、多次办理和报账等形式规避监管;确因时间跨度较长一次性结算比较困难的,可分类分次报账(一般不超过3次)。
9.出租车发票是否可以作为交通费报销?
答:不可以。目前的差旅费报销制度规定,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用支出凭乘坐的交通工具提供的票据来进行报销,城市内的交通费用采用定额报销的方式进行报销。
10.安康城区 160 平方公里以内地区是如何界定的?
答:东至石梯镇、九条沟、八庙湾一线;南至吉河镇、县河镇、香溪洞风景名胜区南缘;西至西康高速公路跨月河南岸为界;北至河西镇汪台、江北办李家嘴、关庙镇庙山一线。具体涵盖4办(新城办、老城办、江北办、建民办)、6镇(张滩镇、关庙镇、县河镇、五里镇、石梯镇、吉河镇)、134个行政村或居民社区(其中:市规划局管辖109个行政村或居民社区,高新区管辖25个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