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后勤处、教务科研处:
根据学院主要领导关于自2018年秋季起,学院代办性收费除教材费以外一律实行据实收取的要求,为确保收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相关部门于6月25日前向财务处收费科提交2018年秋季代办费收费项目、标准、收费范围和收费依据(属于政策规定的须附相关文件,属于招标定价的须附招标材料)。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处按照招标价或政策规定据实收取(教材费实行学年预收,毕业结算)。预期未报送的视为不予代办,财务处将不再代收相关费用。
待办事项及承办部门如下:基本医疗保险和新生校服、公寓用品由学工部负责,新生体检由后勤处负责,教材由教务科研处负责。需招标定价的请提前于学院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处)沟通协调。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2018年5月14日
(联系人:文静,电话:8177517;田刚,电话:8177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