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工程分院(2018)9号
各科室、各教学班: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学生管理工作,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及时有效解决学生正常诉求,更好的提高学生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生建言献策诉求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安职院发[2017]37号)精神,现就建立工程学院学生诉求台账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分院成立学生诉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蔡 彬
副组长:卢延斌 李辉东
成 员:汤 兵 雷显国 陆晓挺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诉求征集办公室负责接待、分类、处理学生诉求,并建立学生诉求台账。学生诉求征集办公室设在工程学院学生科(5号教学楼502)。
二、学生诉求征集方式
1、班级内部征集。各班主任、辅导员为所带班级的学生诉求联络员,负责各班诉求的审核、上报。各班选定一名同学担任诉求收集员,收集当月班内学生意见,然后交各班班主任、辅导员审核,审核通过后于每月20日报送至分院学生诉求办公室。
2、电话、网络征集。对不便公开诉求的事项,学生可通过电话或网络等方式提出诉求。联系电话:0915-8171102,18700505417;QQ:526229940,联系人:陆晓挺。
3、面对面征集。对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处理的,学生可直接到学生诉求征集办公室(5号教学楼502学生科办公室)进行诉求。
三、学生诉求受理和不受理范围
根据安职院发[2017]37号文件规定,下列事项是学生诉求受理和不受理的范围。
(一)学生诉求的受理范围
1、专业学习(专业教学及课程设置,实习、实训等方面合理化建议等)。
2、校园美化(校园公共艺术建设方案及合理化建议,校园公共设施,校园绿化建设,生活陋习,垃圾问题等)。
3、校园安全(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提高安全效能等)。
4、生活服务(教室卫生及使用、宿舍管理及卫生、食堂管理及卫生、作息制度、节水、节电等)。
5、教学资源(教学楼、图书馆等教学设备资源利用等)。
6、网络校园(校园网络覆盖率、信号通达度、校园公共媒体等)。
7、校园文化及学风(校风学风建设、校园文化活动、人文素质修养等)。
8、就业创业(就业指导课程、实习就业机会等)。
9、心理辅导(关注弱势群体,提高受挫能力、抗压能力等)。
10、其它问题(除上述九项参考范围外,参与者可以就学校某项工作如何改进提高提出问题并设计方案)。
(二)学生诉求不受理范围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诉求;
2、损害学院及学生利益,与学院规章制度发生冲突的诉求;
3、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诉求;
4、诉求人不能保证诉求内容的真实性,不能提供有力证据的诉求;
5、以盈利或逃避问题和责任为目的的诉求;
6、各种恶意攻击性的诉求;
7、内容涉密暂不能公开的诉求;
8、其它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诉求。
四、学生诉求处理和反馈程序
学生诉求征集办公室每月20日汇总各班学生诉求,按类别建立学生诉求台账,按责任归口交院内相关科室处理,五个工作日内办结。科室无法处理的报分院主管副院长、院长审定,确实不具备处理条件的上报学院诉求管理办公室。
对事关学生利益的紧急诉求,能立即处理的一定要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要及时上报上级领导部门。
学生诉求办结后,学生诉求征集办公室以电话或当面告知的形式将诉求办理过程、处理结果反馈给相关诉求学生。对分院无法处理而上报学院诉求管理办公室的诉求,要向相关诉求学生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
工程学院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