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工程分院16号
根据安职院发〔2018〕94号文件《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7至2018学年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工程学院2017至2018学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安排组织及考核量化成绩的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蔡 彬
副组长:李辉东 卢延斌
成 员:雷显国 汤 兵 陆晓挺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汤 兵(兼)
成 员:雷显国(兼) 陆晓挺(兼) 李瑞棣 罗倩倩
2、考核监督小组:
组长:李 虹
成员:徐正洪 孙晓婷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1、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在编在岗教职工,名单如下(44人)。
李辉东 卢延斌 陈 娟 张 凡 纪 炜 刘长安 朱琼瑶 刘 倩 汤 兵 邱 平 王丽萍 孙小婷 陈 成 何 玮 雷显国 邱祖明 汤春林 徐正洪 胡建革 王华龙 金 鹏 姜 兵 陆晓挺 葛林慧 佘丽超 陈韦丞 王 欢 李瑞棣 齐明侠 熊 琦 张富成 刘 春 潘淑芳 龚道军 汪显金 李大勇 赵艳妨 郭必军 李 虹 熊 波 裴晓敏 李秦文 陈苗苗 杨启彬
2、特殊情况年度考核。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单位公派和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1、按照被考核人在考核期内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量化成绩必须在90分以上,控制在13%以内,量化成绩未达60分的定为不合格,超过60分未达75分为基本合格,超过75分未达90分的为合格。
3、年度考核量化成绩由思想政治表现、民主测评及工作实绩三部分构成。
4、思想政治表现占30%。综合科根据被考核人参加各类学习、会议、参加校内外活动和日常表现等情况综合量化考核,并报考核小组审定。
5、民主测评占30%。召开民主测评会议,现场提名表决成立统计小组,发放民主测评表打分,统计小组和考核监督小组共同工作完成民主测评成绩。
6、工作实绩占40%。由考核组根据被考核人工作业绩、业务水平、出勤、服务师生等综合量化考核。教务科负责专职教师和教务科干事(含实训室管理员)工作实绩量化考核,并报考核小组审定;学生科负责辅导员工作实绩量化考核,并报考核小组审定。
5、为加强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对本学年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的,在考评汇总总分基础上加分1—3分。平均加分不得高于1、5分。
6、对去年招录的硕士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由学生科提出书面考核初步意见,提交考核组讨论,形成考核正式意见,报学院。对工作踏实、认真的要充分肯定成绩;对工作敷衍了事,工作不努力的,向学院提出适当延长试用期或调整工作岗位的报告。
四、时间安排
1、6月21日—6月25日,准备阶段。成立工作机构;组织学习考核有关文件;公布考核安排。
2、6月26日—6月27日,个人述职,小组量化成绩阶段。被考核人写出书面年度及任职期间述职报告,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被考核人在本考核组内述职;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进行量化考核并汇总成绩。
3、6月28日—7月1日,考核等次公示和上报阶段。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考核得分,评出各等次,写出书面评鉴意见。考核小组进行综合审议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并公示5个工作日。
附件: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