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建立本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实验实训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实训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安全事故。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实验实训室开展实验教学和实训操作的师生以及进行清洁、废物处理等有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实验实训课指导教师、学生等人员的准入。
3 职责
3.1教务科负责实验实训室人员准入制度的制定和更新。
3.2相关实验实训室实验实训管理人员负责进入实验实训室开展活动人员的准入及监督。 3.3实验课指导教师负责对参与实验室训的学生进行相关实验实训室制度的培训及学生活动管理监督。
4 准入原则
4.1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和相应的实验实训室工作经历,接受实验实训室安全知识的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掌握本实验实训室相关人员、环境、设备、工作内容等情况,掌握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有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的能力,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4.2实验实训室技术人员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熟练掌握有关标准操作规程、实验实训室内的设备操作规程,按要求参加相关安全知识和技术培训,掌握相关技术规范,掌握与所承担工作有关的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风险,掌握常规安全用电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4.3实验实训课指导教师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和相应的实验课授课工作经历,接受有关实验安全知识的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熟悉责任范围内实验实训室相关追踪、环境、设备、设施、工作内容等情况以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关键控制点,熟悉安全事故的紧急处理和报告程序,有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
4.4学生应掌握实验区域内相关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实验实训室训的安全风险,接受相关实验实训室安全知识和制度、个人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了解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4.5其他进入实验实训室活动人员遵守实验实训室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进入实验实训室的申请必须获得必要的批准,申请进入实验实训室并参与实验活动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教育和工作经历,并按要求参加培训。
5 准入制度
5.1所有进入实验实训室人员在满足上述准入原则的前提下,了解潜在危险,必要时在相关安全承诺书上签字。
5.2所有进入实验实训室从事相关活动的人员均需征得相关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同意,在通过相关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考核确认有能力进入实验实训室从事相关活动时才能进入实验实训室从事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