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工作职责,夯实行政值班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实现规范化管理,特制定如下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分院行政值班由综合科安排,按要求报党政办和分院领导,在教师休息室张贴。
二、值班要求
1.值班组成员在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值班组长要做好必要的分工,负责填写值班记录,对值班组进行管理,确保值班组按要求完成当日值班工作。
2.值班成员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到岗的,必须向值班组长请假,值班组长不能到岗的,应及时协调其它组长换班或经分院院长同意由综合科重新安排值班组长。
3.值班人员要勤于在分院范围内各处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情况严重要及时向分院领导和学院总值班报告。
4.值班人员要在周一至周五上午7:50、下午2:20、晚上7:20(周五除外),分别在3号、4号、5号教学楼门口检查教师和学生的上课情况,检查时间每个时段不少于30分钟。对迟到学生要进行登记,通知班主任辅导员前来领人并加强教育,登记的学生信息交学生科做进一步处理。对带早点进入教学楼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严禁将食物带入教学楼。
5.加强对晚自习的检查。要不定期,不定路线,不仅限1次的检查各班晚自习情况,特别是教师到岗情况,学生到班情况,并如实记录,没有教师的班级由班长在备注栏签字,同时在教师签字栏划斜线表示此班无教师辅导。
6.值班组要安排检查自习课的工作,要与教务科成员配合重点做查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相应情况交学生科和教务科做进一步处理。
7.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保证通讯二十四小时畅通,手机不得呼转、关机。
8.值班期间严禁饮酒。
9.夜间查寝结束后至少要安排一人住校,其他成员要确保随叫随到。
三、各时段主要工作职责
1.工作日各时段主要职责和任务
时间段 |
主要职责和任务 |
工作基本要求 |
7:50-8:30 |
值班组长以短信形式向学院总值班组长报到 全体在教学楼前查勤 |
接收值班工作簿 电话通知班主任辅导员领人 食物禁止带入教学场所 登记迟到学生名单交学生科 |
8:30-10:00 |
第一值班成员在教学楼检查教学秩序 |
重点查自习班级出勤情况 维护教学楼秩序 |
10:00-12:10 |
第二值班成员在教学楼检查教学秩序 |
重点查自习班级出勤情况 重点查放学前早退学生 |
12:10:-14:20 |
至少一人在校值守 |
发现、处理和报告异常情况 |
14:20-14:50 |
全体在教学楼前查勤 |
电话通知班主任辅导员领人 登记迟到学生名单交学生科 |
14:50-16:20 |
第三值班成员在教学楼检查教学秩序 |
重点查自习班级出勤情况 重点查放学前早退学生 |
16:20-19:20 |
至少一人在校值守 |
发现、处理和报告异常情况 |
19:20-19:40 |
全体在教学楼前查勤 |
登记迟到师生交学生科和教务科处理 |
19:40-21:30 |
全体在教学楼查勤 检查与维护教学秩序 |
到教室检查辅导教师到岗情况; 辅导教师或班长核查没有到学生并记录,督促班长向班主任辅导员汇报情况不明学生 |
21:20-21:30 |
整理值班登记表内容 |
填写当天大记事 |
21:30-22:20 |
学生公寓楼前督促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干部查勤 值班组长向总值班组报到 |
值班组长在总值班组长处签到 |
22:20- 7:50 |
至少1人在校值守 |
发现、处理或汇报异常情况 |
7:50-8:00 |
向下一值班组交班 |
交值班工作簿 |
2.假日期间各时间段主要职责
时间段 |
主要职责和任务 |
工作基本要求 |
8:00-13:00 |
第1值班成员在校值守 |
向学院总值班组长短信汇报到岗和安排; 到教学楼、实训楼和学生公寓巡查; |
13:00-18:00 |
第2值班成员在校值守 |
到教学楼、实训楼和学生公寓巡查 |
18:00-8:00 |
第3值班成员在校值守 |
按学院总值班组要求签到; 到教学楼、实训楼和学生公寓巡查; 主动联系学生干部督促宿舍楼查勤并掌;握学生情况,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或汇报; |
四、交接班制度
行政值班实行交接班制度,原则上每天7:50至8:00为交接班时间。
交接班地点在5号教学楼前,如果交班时接班组没有到,交班组应电话或短信通知接班组并沟通交接班工作,告知值班工作簿放置的位置,并把该情况向汇报分院院长汇报。
如果交班时交班组没有到,接班组应电话交班组询问值班工作簿和有无要交待的情况,并按时值班,应及时把该情况向汇报分院院长汇报。
交班前务必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接班组应认真查看近几天特别是上一组的值班记录,以便进一步了解近几天情况,如果上一值班组值班记录不全应要求完善后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