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通用办公设备配置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通用办公设备配置,优化国有资产管理,根据《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安康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等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1.本标准所指的通用办公设备是指满足办公基本需求的设备和家具,包括办公家具、办公电脑、打印机、软件等。
2.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包括实物量标准,价格上限标准及使用年限标准三部分。
3.配置标准按内设机构人员级别和机构数量确定,分厅级、处级、科级和科级以下四个配置标准。
4.本办法适用于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
二、配置标准
1.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见附件1)
2.办公电脑、打印机设备(见附件2)
3.其它办公辅助设备配置标准(按市场调节价为准,见附件3)
4.交通工具、照相机、笔记本电脑、音像器材、家用电器、移动硬盘、U盘、取暖降温设备、礼品等属控购物品,除特殊岗位及用途外,一律不予配置。
三、采购方式及报账管理
1.固定资产配置通过政府采购管理渠道,采取招标或协议供货等方式供货,从后勤管理处资产购置预算经费列支。
2.办公辅助设备配置采购由学院确定的协议供货单位配送,从使用部门预算内经费列支。
3.办公设备购置报账时后勤处、财务处要对其程序、标准等严格审核。
四、资产管理办法
1.办公设备、家具到货后,申请配备部门要填写《办公设备(家具)到货验收单》,后勤管理处、财务处要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核算、出入库等手续。
2.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配置标准,严把审批关口,杜绝铺张浪费,严禁囤积或闲置办公用品。学院将逐步推进办公设施、设备成本核算,纳入绩效管理。
3.学院资产管理部门要强化资产配置,处置的管理,充分发挥资产的有效利用。按照配置标准合理配置,建立完整的资产信息资料,实行“一物一卡”的管理办法。加大对固定资产的监管制度。
4.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负责人为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并设一名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资产登记、维护、处置上报等管理工作,确保固定资产不损坏、不流失,科学有效的利用学院资产。
5.学院内部机构调整导致的人员调动,办公设备使用人所配置的设备原则上物随人走,一般不再新配置办公设备;部门之间人员互调,由双方部门协商解决办公设备;因人员调整出现编制差额情款,由后勤处协调解决差额部分的办公设备。调出、辞职、辞退等离校人员和退休人员须及时在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办公设备家具移交手续后,组织人事和财务部门方可办理和落实相关待遇。
6.各资产使用人要自觉维护和保养所使用的设备,有责任、有义务爱护学院资产,严禁将办公设备私自挪作其它用途,严禁将公共资产占为私有或者转赠他人,对于丢失或者使用不当造成公共设备损坏的现象,必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上报学院有关部门将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7.发生资产报废情况,各部门要及时规范地申请办理办公设备、家具的报废手续。拟报废的物品,由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填写《办公设备报废申请鉴定表》。大型设备或批量设备报废须组织专家鉴定后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方可报市国资局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8.不按规定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或部门资产核查不清的,不予批准购买新的办公设备。
9.对各部门积压、闲置、富余的办公设备,按学院规定进行校内调剂,对暂时调剂不出去的设备、家具,由后勤管理处组织回收,单独保管,单独建立帐卡。
10.各部门资产管理员须每学期开学初核对本部门固定资产,并将核对结果明细表经部门负责人签章后报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复核备案。后勤处、财务处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账物进行核查,确保账物相符。
五、有关说明
1.实物量标准是在兼顾各种需要情况下,制定的数量最高限制标准,不是必须达到的标准。在实际配置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开源节流、厉行节约的原则,在充分利用仍有使用价值的闲置设备的情况下,再添置新设备。
2.对于价格上限标准,配置设备的功能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尽量节约经费开支,配置国产、节能、环保的产品,价格只能低于标准不可超标。
3.使用年限标准是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的最低使用年限,已达使用年限,但还能继续使用的设备、家具,应继续使用,发挥其使用效益;确需更新设备的情况,经学院资产管理部门汇同相关专业机构鉴定,收回报废设备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更换。
4.学院资产原则上不得出租和外借,确需出租或借出的,要有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后勤管理处审核并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属于出租的其租赁合同须报财务处备案。
5.部门组织的校外考试教室使用必须提前上报学院备案,考试结束后由资产管理部门检查教室设备有无损坏,如有损坏应追究赔偿责任。
6.大型设备和贵重资产外借需由学院研究批准,收回时应认真检查,确保资产完好无损。
附件1: 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
资产品目 |
数量上限(套、件、组) |
单品目价格上限(元) |
按职级控制实物量上限及价格总额上限标准 |
性能要求 |
最低使用年限(年) |
办公桌 |
1套/人 |
正处及副处级:3,000 |
一、正县级及副县级干部办公室:办公桌椅1套、桌前椅1张、文件柜2套、沙发茶几1组、其他。正县级办公家具价格控制在12000元/人以内,副县级办公家具价格控制在10000元/人以内。二、科级及以下人员办公室:办公桌椅1套/人、客人座椅每室2-4把、文件柜每室1-2套、茶几每室1张、其他。正科级办公家具价格控制在6000元/人以内,副科级及以下人员办公家具价格控制在3500元/人以内。 |
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经典耐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
15 |
正科级:2400 |
副科级及以下人员:1600 |
办公椅 |
正处及副处级:1,500 |
科级及以下:800 |
沙发 |
三人沙发 |
视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个副处级及以上人员办公室可以配置1个三人沙发或2个单人沙发。 |
2,000 |
15 |
单人沙发 |
1,200 |
茶几 |
大茶几 |
视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个办公室可以选择配置1个大茶几或者1个小茶几 |
500 |
15 |
小茶几 |
400 |
桌前椅 |
1-2个/办公室 |
800 |
15 |
书柜 |
1组/办公室(选配) |
1,200 |
15 |
文件柜 |
正处及副处级1-2组/人 |
1,200 |
20 |
正科级及以下1组/人 |
会议桌 |
视会议室使用面积 情况配置 |
会议室使用面积在50(含)平方米以下:800元/平方米;50-100(含)平方米:700元/平方米;100平方米以上:600元/平方米 |
根据会议室面积大小配备。 |
20 |
会议椅 |
视会议室使用面积 情况配置 |
70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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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办公电脑、打印机设备配置标准
资产名称 |
价格上限标准 |
实物量上限标准 |
最低使用年限标准 |
台式电脑 |
4500元/台 |
正处4500/台 |
通用电脑以台式机为主 |
6年 |
副处4200/台 |
科级3800/台 |
科级以下3300/台 |
打印机(包括一体机) |
2200元/台 |
正处2200/台 |
打印机原则上每个科室配置一台。特殊情况须报学院审批。原则上不配备彩色打印机,确有需要的,经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后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
6年 |
副处1900/台 |
科级1700/台 |
附件3:
其它办公辅助设备配置标准
物资品目 |
数量上限(件、个、套) |
单品目价格上限(元) |
按职级控制实物量上限价格总额上限标准 |
最低使用 年限 |
开水壶 |
1只/室 |
300元/只 |
|
6 |
暖水瓶 |
1-2只/室 |
40元/只 |
6 |
扫帚、垃圾桶、拖把等 |
1套/室 |
80元/套 |
3 |
签字笔 |
|
1.2元/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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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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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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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书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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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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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盒 |
|
6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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