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2016至2017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16﹞319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6-2017学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安排组织及考核结果的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唐 军
副组长:马恒昌
成 员:马晓华 谢开云 张慧丽 瞿德明 赵德安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考核办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组织人事处负责人担任。
2.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分别成立12个考核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分院、相关部门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1)第1考核组:技师学院,王波(大)任组长;
(2)第2考核组: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赵德安任组长;
(3)第3考核组:医学院,余少培任组长;
(4)第4考核组:护理学院,陈红任组长;
(5)第5考核组:师范学院,刘瑞江任组长;
(6)第6考核组:工程学院,蔡彬任组长;
(7)第7考核组:基础教学部,雷兴辉任组长;
(8)第8考核组:行政考核一组, 由党政办、纪检监察审计处、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群团工作部组成,黄绪山任组长;
(9)第9考核组:行政考核二组,由教务科研处、招生处、图书馆组成,张善军任组长;
(10)第10考核组:行政考核三组,由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办组成,张成新任组长;
(11)第11考核组:行政考核四组,由学生工作部、就业创业处、信息技术中心、保卫处组成,王建安(女)任组长;
(12)第12考核组:附属医院,由医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余少培任组长。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名单详见附件1)。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年度考核主要依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的考核标准及安康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精神进行。
1.按照被考核人在考核期内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参照学院制定的《年度考核评价指导性评分标准》(附件2)量化赋分。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量化成绩必须在90分以上,量化成绩未达60分的定为不合格,超过60分未达75分为基本合格,超过75分未达90分的为合格。
3.年度考核量化成绩由思想政治表现、民主测评及工作实绩三部分构成。其中:思想政治表现占30%(由各考核组根据被考核人参加各类学习、会议、日常表现等综合量化考核);民主测评占30%(以考核组为单位,组织量化打分);工作实绩占40%(由考核组根据被考核人工作业绩、业务水平、出勤、服务师生等综合量化考核)。
4.优秀(90分以上人数)比例,严格控制在本考核小组人数的13%之内,按比例取整,即四舍五不入。
5.为加强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对本学年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的,在考评汇总总分基础上加分1—3分。具体加分标准由学生工作部制定细则实施。
6.各用人部门要对去年招录的硕士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提出书面考核意见,记入个人档案。对工作踏实、认真的要充分肯定成绩,按期予以转正;对工作敷衍了事,工作不努力的,要适当延长试用期或调整工作岗位;对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又不接受组织岗位调整的,报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辞退。
7.考核工作要注重以日常工作中的客观原始数据为依据。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统计公示考核期内教职工的考勤、参加政治学习、会议等情况;统计公示教学工作、班务管理工作、行政服务工作各环节的检查、考核、评比等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量化考核和民主测评。
四、考核的程序
考核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被考核人写出书面年度及任职期内述职报告,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3、一式二份)。
2.个人述职及民主测评,被考核人在考核小组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3.思想政治表现评定,由考核组对被考核人进行量化考核和思想品德综合评定。
4.业务考核工作。由被考核人所在部门依据《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年度考核评价指导性评分标准》分别对每个考核对象进行量化打分。
5.各考核组计算汇总被考核人各项成绩。
6.部门负责人根据被考核人平时表现和个人总结,撰写评鉴意见,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
7.考核小组在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并进行公示。
8.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等次。
五、时间安排
1.6月21日—6月22日
(1)成立考核小组;
(2)组织学习考核有关文件;
(3)公布考核安排。
2.6月23日—6月25日
(1)被考核人写出书面年度及任职期间述职报告,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3);
(2)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整理考核资料并公示;
(3)被考核人在本考核组内述职;
3.6月26日—6月28日
(1)考核小组和用人部门对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进行量化考核。
(2)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考核得分,评出各等次,写出书面评鉴意见。
(3)考核小组进行综合审议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并公示。
4.7月1日前,各考核组将参加考核教职工填写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花名册》(附件4)交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花名册》同时报电子版。
5.7月15日前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认定考核等次。
附件:
1.《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度考核人员名单》
2.《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年度考核评价指导性评分标准》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花名册》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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