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7年度全市初中教师
及市直有关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安排意见的函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安教发〔2017〕54号),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承担全市初中及市直有关学校教师的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工作。为了方便学员培训,使培训更加接地气、重实效,学院将采取“送教到县”和“学院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初中及市直小学幼儿园教师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参加培训:
1.全市初中及市直小学幼儿园中2013年以来集中培训未达90学时、远程培训未达到120学时和校本研修未达到120学时(不含2016年校本研修学时)的教师。
2.2017年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当年集中培训未达到60学时的教师。
3.全市新补充到初中教师岗位且未参加安康市岗前培训的新教师。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本次培训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2017年6月26日至7月1日。
2.报名办法。为方便学员报名,今年培训继续实行网上缴费报名的办法,学院不再接待现场报名和缴费。学员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逾期网上缴费平台将关闭,不再接受本期报名。网上缴费报名办法参照附件1。报名时,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本人所在县区、任教学科、电话号码,以便注册分班。培训机构根据平台导出的名单安排分班,报名的学员于培训第一天上午8:00到达培训地点,按照公布的分班名单对号入座,参加培训。开班后在班上领取发票。
三、培训批次
1.第一期,送培到旬阳县。培训时间:7月10日——15日培训。培训对象:旬阳县初中教师。培训地点:旬阳县文化活动中心。
2.第二期,送培到白河县。培训时间:7月10日——15日培训。培训对象:白河县初中教师。培训地点:白河县职教中心。
3.第三期,送培到石泉县。培训时间:7月10日—15日培训。培训对象:石泉县初中教师。培训地点:石泉县职教中心。
4.第四期,送培到紫阳县。培训时间:7月10日—15日培训。培训对象:紫阳县初中教师。培训地点:紫阳县教师进修学校。
5.第五期,学院集中培训。培训时间:7月16—21日培训。培训对象:汉滨区初中教师。培训地点: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
6.第六期,学院集中培训。培训时间:7月22日——26日培训。培训对象:汉阴县、平利县、岚皋县、镇坪县、宁陕县、高新区以及市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新补充到初中教师岗位未参加安康市岗前培训的新教师。培训地点: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
四、培训内容
1.师德师风、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班主任工作、心理健康及学校安全教育等培训。
2.教育信息化及教育技术能力培训。
3.学科专业知识、课堂教学技能提升培训。
4.校本研修、教科研工作培训。
5.教师专业发展内容。
6.人社部门指定的公需科目培训。
7.新教师培训。新教师岗位适应及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培养的相关内容。
五、考核办法
培训过程中,学院将与市、县区教育局联合进行考勤和考核。考核结合以下两方面进行:
1.学习笔记或培训总结合格;
2.缺课超过三分之一取消考核资格,不登记学时。
六、证书办理
1.安康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全市初中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办理和学分认定工作。根据陕西省学分管理系统的规定和要求,一人一证,编号唯一,按照身份证号码录入学分。报名时,务必准确输入身份证号码;培训中,按规定时间交验继续教育证书。凡不参加学习、考核不合格或不交证书的,不认定学分。
2.继续教育证书换发、补办。继续教育证书填满的,可备好照片续办新证,原继续教育证书号码不变。证书丢失补办的,由教师提供近四年集中、远程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校本研修学时证明,到学院办理继续教育学时证明(附件3),作为以前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七、学时转换登记
1.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办理学时登记,原则上不受理个人行为。
2.学时转换标准参照安教发〔2017〕54号文件执行。
3.办理程序:
(1)个人准备以下材料:继续教育证书及相关培训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将本人工作单位、手机号、身份证号写在复印件的背面;
(2)各学校专人负责收集并初审材料,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学时登记信息表(附件2),将收集的材料和学时登记信息表(含电子版)一并送审;
(3)学院审查、填证、审验、发证;
4.学院接待学时转换登记与培训同时间、同地点、同步进行,参加培训的学员,先办理学时转换登记,再登记培训学时。
5.学时转换登记时间截止2017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
八、其它事项
1.收费标准。根据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继续教育岗位培训费为180元/人。7月10日开课后不再退费。
2.未尽事宜,请通过以下方式了解、咨询:
(1)需要了解相关文件规定、培训通知、下载表格,请登陆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akvtc.cn/继续教育专题);
(2)培训咨询:0915—8177550(王老师);
(3)学时转换:0915—8177535(陈老师);
(4)缴费平台技术:学院财务处文老师0915—8177517;银联卡问题咨询:安康建设银行0915-3212971。
附件:1.各县区初中教师培训网上报名时间及平台缴费操作流程
2.安康市初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转换登记信息表
3.安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证明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6月22日
附件1: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网上缴费操作流程
(适用于教育、卫生等各系列专技人员培训缴费)
一、网页方式缴费
1.登录建行陕西省分行网站:http://www.ccb.com/sn/,点击首页“缴费平台”按钮进入缴费平台。
2.点击“高等学院学费”按钮,进入学费缴费页面,点击“下一页”选择“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学费缴费平台”→“下一页”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3.点击“继续教育培训费(专业技术人员)”缴费类别。
4.点击“进入缴费”菜单,进入缴费页面。
5.根据培训人员类别(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选择 “支付”。
6.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
7.确认缴费订单,务必在“备注”栏中输入相关事项(中小学教师输入县区、学段、学科、联系电话,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输入县区、专业、联系电话,便于后期分班和相关事项通知)。
8.选择“中国建设银行”(持建设银行卡者)或者“银联在线支付”(持其它银行卡者)。 “中国建设银行”--“账号支付”(开通网上银行者也可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银联在线支付”--银联卡支付”
备注:银行卡需与手机绑定,输入银行卡号和附加码即可获得手机短信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即可完成支付(无需网银、U盾,不收手续费)。
二、建行微信缴费
1.手机微信关注“建行陕西分行电子银行”微信公众号(扫描右侧二维码即可)。
2.依此点击:悦缴费→行政教育→高等院校学费。
3.依此选择:市(安康市)→县区(市辖区)→缴费内容→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培训费(专业技术人员)。
4.以下操作与网页方式缴费操作方法相同。
备注:培训开班后一周内学员在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领取收款票据。
附件2:安康市初中及市直有关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转换学时登记信息表
附件3:安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