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师德,树立和弘扬模范典型,激励广大教职工立足一线、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进一步落实师德为先战略,强化“修一身厚德”的育人目标,根据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2018〕54号)精神,学院决定,在全院开展2018年省级师德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省级师德先进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院级领导任副组长,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由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副院级领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任副主任。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含师德标兵 ,下同)推荐范围:在第一线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培训、管理工作15年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及教育工作者(以参加教育工作时间算起)。
(二)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范围:二级学院、基础教学部。
三、推荐条件
(一)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积极学习、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弘扬先进文化,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增进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关爱学生,立德树人,能够积极投身“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等育人活动,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转化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困难学生、对口支援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5.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担任院级教学能手以上教学骨干,工作业绩突出。
6.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能够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言行举止文明积极,心理健康,不存在体罚学生和在校外辅导机构兼职或参与有偿补课现象。
7.近5年来师德考核优秀,年度考核不少于2次优秀,获得院级及其以上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等荣誉。
(二)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校风建设,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无组织有偿补课现象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师德建设规划和长效机制健全。严格落实师德年度考核和师德建设“一票否决制”,经常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岗前和校本培训中突出师德教育内容,在开展方式方法和制度建设上积极创新,取得了显着成绩。
3.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的相关要求,普遍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师德水平和教育效果在院内、本地区或系统内处于领先水平。
4.二级学院和部门领导班子团结和谐,战斗力强,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扬民主,干群关系好,群众威信高,在师德建设方面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在管理、教育教学、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成绩突出,受到院级及其以上表彰。
5.积极参加师德建设活动,近5年在师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有多人次获院级及其以上师德先进(标兵)、优秀教师、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辅导员)等荣誉称号。
6.近 5 年来社会各界对二级学院、部门和教职工无投诉情况发生,教师无严重失德行为,不存在被媒体曝光的师德失范现象。
四、推荐办法与步骤
(一)名额分配
2018年省级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均由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自主推荐。各二级学院、基础教学部分别至少推荐1名先进个人候选人,均可申报先进集体候选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2018〕54号)名额分配要求,学院将从中择优推荐1名师德先进个人(标兵)候选人和1个师德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参加省上评选。
(二)推荐程序
1.基层推荐(2018年4月24日—5月5日)。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在广泛发动,充分酝酿,征求师生及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评互评、民主推荐、群众座谈、集体决定等方式推选出师德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2.加强宣传(2018年5月6日—5月14日)。学院将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人的典型事迹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由广大师生、社会公众通过网络、微信等方式投票,大力宣传师德典型,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3.单位审核(2018年5月15日—5月18日)。学院对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候选单位,结合工作表现和群众评议情况,根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审核,由省级师德先进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初选名单。
4.公示上报(2018年5月18日—5月25日)。学院对推荐出的候选人和候选单位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陕西省2018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五、材料要求
1.申报师德先进个人材料:
(1)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2)《陕西省 2018 年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申报表》(附件 1);
(3)陕西省 2018 年师德先进个人(标兵)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 2)
(4)近 5 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符合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盖章)。
(5)参与主讲、主持师德专题培训报告,参与相应师德师风活动的现场活动影音资料及纸质记录。
(6)获得院级教学能手以上教学骨干证明材料。
2.申报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材料:
(1)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加强师德建设的经验材料;
(2)《陕西省 2018 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 3);
(3)《陕西省 2018 年师德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 4);
(4)师德建设规划、方案及考核办法;
(5)近 5 年本分院(部)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情况;
(6)近 5 年来本分院(部)所获得的院级以上荣誉称号复印件;
另外,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还应提供 2013 年以来所属教师获院级及以上师德先进、优秀模范教师、“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荣誉称号情况说明。
以上材料中,《陕西省 2018 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陕西省 2018 年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申报表》和个人详细事迹材料或者单位经验材料各一式 5 份;个人和先进集体基本情况汇总表及近 5 年来获得院级以上表彰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各 1 份。申报先进个人的还需附上近 5 年师德和年度考核达标证明材料(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所有申报事迹材料用A4 纸打印。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积极发动,大力宣传,把推荐先进的过程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道的过程;要通过宣传和表彰师德先进,使推荐活动实现“评一个促一片”的目的,在广大教师中形成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2.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真正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社会认可的先进个人推选出来。推荐评选要注意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材料要真实、客观、有足够的说服力。
3.坚持面向教学第一线,重点向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等德育工作者等倾斜,特别是始终如一地专注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4.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积极挖掘先进典型,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张 乐 8177631
附件:1.陕西省2018年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申报表
2.陕西省2018年师德先进个人(标兵)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3.陕西省2018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
4.陕西省2018年师德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