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7至2018学年考核工作的通知-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安康职业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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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7至2018学年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表于: 2018-06-14   作者:   编辑: 党政办   点击: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安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17﹞240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17﹞356号)精神,现就做好2017至2018学年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安排组织及考核结果的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唐  

副组长:马恒昌

 员:马晓华  谢开云  张慧丽  瞿德明  赵德安  黄绪山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考核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组织人事处处长担任。

2.考核小组。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分别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分院、相关部门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各考核小组考核部门及组成如下:

1)第1考核组:技师学院,王波(大)任组长;

2)第2考核组: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王建安(男)任组长;

3)第3考核组:医学院,余少培任组长;

4)第4考核组:护理学院,陈红任组长;

5)第5考核组:师范学院,刘瑞江任组长;

6)第6考核组:工程学院,蔡彬任组长;

7)第7考核组:基础教学部,雷兴辉任组长;

8)第8考核组:行政考核一组,由党政办、纪检监察审计处、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群团工作部组成,黄绪山任组长;

9)第9考核组:行政考核二组,由教务科研处、招生处、图书馆组成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张善军任组长;

10)第10考核组:行政考核三组,由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办组成,张成新任组长;

11)第11考核组:行政考核四组,由学生工作部、就业创业处、信息技术中心、保卫处组成,王建安(女)任组长;

12)第12考核组:附属医院,由医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余少培任组长。

3.年度考核暨综合研判工作小组。学院抽调专人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对各二级学院领导、各部门副县级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廉政目标责任制及综合研判,考核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1.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名单详见附件1)。

2.特殊情况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安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17﹞240号)执行。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年度考核主要依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的考核标准及安康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精神进行。

1.按照被考核人在考核期内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参照学院制定的《年度考核评价指导性评分标准》(附件2)量化赋分。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量化成绩必须在90分以上,量化成绩未达60分的定为不合格,超过60分未达75分为基本合格,超过75分未达90分的为合格。

3.年度考核量化成绩由思想政治表现、民主测评及工作实绩三部分构成。其中:思想政治表现占30%(由各考核组根据被考核人参加各类学习、会议、日常表现等综合量化考核);民主测评占30%(以考核组为单位,组织量化打分);工作实绩占40%(由考核组根据被考核人工作业绩、业务水平、出勤、服务师生等综合量化考核)。

4.优秀(90分以上人数)比例,严格控制在本考核小组人数的13%之内,按比例取整,即四舍五不入。

5.为加强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对本学年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的,在考评汇总总分基础上加分1—3分。具体加分标准由学生工作部制定细则实施。

6.各用人部门要对去年招录的硕士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提出书面考核意见,记入个人档案。对工作踏实、认真的要充分肯定成绩,按期予以转正;对工作敷衍了事,工作不努力的,要适当延长试用期或调整工作岗位;对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又不接受组织岗位调整的,报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辞退。

7.考核工作要注重以日常工作中的客观原始数据为依据。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统计公示考核期内教职工的考勤、参加政治学习、会议等情况;统计公示教学工作、班务管理工作、行政服务工作各环节的检查、考核、评比等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量化考核和民主测评。

四、考核程序

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被考核人写出书面年度及任职期内述职报告,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3)。

2.个人述职及民主测评,被考核人在考核小组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3.思想政治表现评定,由考核组对被考核人进行量化考核和思想品德综合评定。

4.业务考核工作。由被考核人所在部门依据《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年度考核评价指导性评分标准》分别对每个考核对象进行量化打分。

5.各考核组计算汇总被考核人各项成绩。

6.部门负责人根据被考核人平时表现和个人总结,撰写评鉴意见,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

7.考核小组在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并进行公示。

8.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等次。

五、时间安排

1.6月14日—6月15日,准备阶段。

1)成立工作机构。

2)组织学习考核有关文件。

3)公布考核安排。

2.6月19日—6月21日,个人述职阶段。

1)被考核人写出书面年度及任职期间述职报告,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3)。

2)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整理考核资料并公示。

3)被考核人在本考核组内述职。

3.6月22日—6月26日,小组考核阶段。

1)考核小组和用人部门对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进行量化考核。

2)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考核得分,评出各等次,写出书面评鉴意见。

3)考核小组进行综合审议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并公示5个工作日。

4.6月27日-7月10日,学院审定阶段。

各考核组将参加考核教职工填写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花名册》(附件4)交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花名册》同时报电子版。7月10日前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认定考核等次。

附件1.《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7-2018学年度考核人员名单》

2.《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年度考核评价指导性评分标准》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花名册》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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