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营造干净整洁、文明优雅的学习环境,提升校园文化品位,现就规范和加强校园标识、宣传告示类标语横幅管理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执行。
一、实行归口管理
1.校园内建筑、道路,以及办公、教学、生活功能部室等标识及引导性标识,由基建办纳入导视系统统一管理、规范设置。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需要增减或调整,须报基建办,由基建办统一进行增减或调整,不得自行设计、安装、悬挂。
2.校园宣传栏,由宣传统战部统一管理、统筹调配、分块使用。各使用部门、二级学院的宣传内容,须报宣传统战部审核把关,杜绝出现政治性、常识性错误。
3.师生食堂外严禁悬挂经营广告横幅。师生食堂及其经营户在食堂内设置各类广告,由后勤管理处统一管理,保卫处予以配合,并明确时间和区域,不得乱拉乱挂、乱摆乱放。
4.学院或各部门、二级学院举办、外单位在学院举办,以及外单位与学院(某一部门或二级学院)联合举办的会议、培训、考试及其他各类活动,需要悬挂宣传横幅或设置宣传标语的,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严格备案管理
学院各部门、二级学院举办、承办学院活动,或学院安排承接外单位有关考试、会议及其他活动,需要悬挂宣传标语横幅或摆放展板的,须将宣传的内容、形式、时间、区域等向党政办公室书面报备,经同意后方可设置。未经同意,一律不得擅自设置。悬挂的宣传标语横幅、展板等原则上应在活动结束当日予以撤除,保留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天。
三、严禁乱拉乱挂、乱贴乱画
1.下列情形,原则上不挂横幅标语。(1)各级领导来院视察检查、调研指导的,兄弟院校、单位来院考察交流的,不挂横幅,会场按规定制作会标。(2)技师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承接上级主管部门的培训,原则上不挂横幅,教室(会议室)按规定制作会标。参加活动人员进校线路导引应在活动通知中明确告知,或设立临时导引牌,即设即撤。(3)各二级学院举办本分院的各类活动,不挂横幅。
2.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学院建筑外墙、广场、道路、楼道、电梯内外及楼口等公共区域擅自乱拉乱挂横幅大字,乱安乱接各类设备设施,乱贴告示公示,乱画标线标识。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基建办、后勤管理处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管理,协同配合,对未经同意擅自设置或未按规定设置的,一经发现,立即责令清除。学院行政值班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巡查,发现乱拉乱挂、乱安乱接、乱贴乱画的,责令立即清除。
3.正常教学和上班时间,各部门、二级学院不得在办公室门外乱贴乱挂。寒、暑假期间,各部门、二级学院值班人员及电话等信息,可在办公室门外适当位置予以告知。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