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项目 |
分值 |
检 查 内 容 |
评分要点 |
责任部门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8.统筹规划与组织实施 (3分) |
1分 |
29.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我省的实施意见,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方案,有成效。 |
没有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扣0.5分;没有实际工作成效扣0.5分。 |
宣传统战部 |
党政办 组织人事处 学生工作部 思政教学部 |
1分 |
30.把师生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学院发展规划;党委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列入人才培养方案中;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环境育人有思路,有制度,有落实。 |
没有把师生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没有“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各扣0.3分;没有党委会、思路不明确,制度不落实各扣0.2分。 |
党政办 |
宣传统战部 思政教学部 教务科研处 |
0.5分 |
31.建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思政教育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评估。 |
没有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扣0.3分;没有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评估扣0.2分。 |
思政教学部 |
党政办 教务科研处 宣传统战部 |
0.5分 |
32.学院党政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实施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职责明确,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每学年开展一次师生思想政治状况调研,把握思想理论教育热点难点,提高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
工作职责不明确且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扣0.3分;没有按期如次开展师生思想政治状况调研扣0.2分。 |
宣传统战部 |
组织人事处 学生工作部 思政教学部 |
9.理论学习与思想引领 (6分) |
0.5分 |
33.理论学习制度化、多样化、常态化。各级各类人员的学习制度,能够做到学习内容、时间、资料、考勤四落实。 |
没有实现理论学习制度化、多样化、常态化扣0.2分;没有做到学习内容、时间、资料、考勤四落实扣0.3分。 |
组织人事处 |
党政办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
1分 |
34.切实抓好党委中心组及处以上干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有部署、有制度、有督导、有成效。 |
没有定期开展相关学习教育扣0.5分;学习没有部署、没有制度、没有督导、未见成效扣0.5分。 |
党政办 |
组织人事处 |
0.5分 |
35.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引导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方案、制度、落实。 |
教师理论学习没有方案扣0.3分,制度落实不到位扣0.2分。 |
组织人事处 |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基础教学部 思政教学部 |
1分 |
36.发挥课程育人作用,深入实施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推动思政课向课程思政转变,确保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 |
没有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方案、举措扣0.5分;没有“三进”规划方案,成效不明显的扣0.5分。 |
思政教学部 |
宣传统战部 教务科研处 基础教学部 各二级学院 |
1分 |
37.积极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活动,坚持传统和现代的手段、方法相结合,通过授课、讲座、研讨、媒体宣传等各种形式,将其纳入教学计划。 |
没有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扣1分。 |
思政教学部 |
党政办 宣传统战部 教务科研处 各二级学院 |
0.5分 |
38.加强对学生理论学习的指导,实施大学生马克思主义自主学习行动计划,深入落实“青马工程” |
学生学习小组没有指导教师扣0.3分;未深入落实“青马工程”扣0.2分。 |
学生工作部(团委) |
各二级学院 |
1分 |
39.贯彻中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会议基本要求:扎实开展体系式学习、融合式讨论、案例式教学、深入抓好项目式研究、针对性解读、全面抓好操作性指导、统筹抓好责任化落实。 |
没有贯彻落实中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扣0.5分;没有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基本要求扣0.5分。 |
宣传统战部 |
党政办 思政教学部 |
0.5分 |
40.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切实抓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
没有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扣0.3分;没有以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抓好学习教育扣0.2分。 |
宣传统战部 |
党政办 组织人事处 思政教学部 学生工作部 各党支部 |
10.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5分) |
2分 |
41.院党委书记或院长每学年到思政理论课教研部门开现场办公会至少1次,听教学科研工作汇报,解决实际问题,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党委书记、院长及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和院长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思政理论课1次;认真落实三级领导听思政课制度;设置配齐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二级机构和相关成员,机构成员应为中共党员,且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
没有按期如次召开现场办公会,没有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规划扣0.5分;没有为学生主讲思想政治理论课扣0.5分;没有落实三级领导听思政课制度的扣0.5分;没有设立独立的二级机构,且领导班子成员构成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思政教学部 |
组织人事处 宣传统战部 |
2分 |
42.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课程方案开设课程,落实课程和学分及对应的课堂教学学时,使用并纳入培养方案和教学过程。不断提升思政课教学质量,增强学生课程获得感。 |
没有按照规定开设相关课程扣0.5分;没有落实学分、学时等制度及使用规定教材扣0.5分。没有改进教学质量的举措,成效不明显的扣1分。 |
教务科研处 |
思政教学部 各二级学院 |
0.2分 |
43.组织院内外专家学者、学院领导定期为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作形势政策报告。 |
没有定期作形势政策报告扣0.2分。 |
组织人事处 |
党政办 宣传统战部 |
0.8分 |
44.制定并落实《形势与政策》集体备课制度,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堂教学改革、教育方式创新,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师生对课堂满意度高。 |
没有集体备课制度扣0.3分;师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堂教学满意度不高扣0.5分。 |
思政教学部 |
教务科研处 |
11.理论研究 (1分) |
0.5分 |
45.学院思想政治理论研究机构能够定期开展各种研究活动,并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学术、研讨等活动。 |
没有开展各种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活动扣0.3分;没有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扣0.2分。 |
思政教学部 |
教务科研处 |
0.5分 |
46.围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紧密联系院内、外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研讨,并组织撰写有分量、有价值的理论文章,取得一定研究成果。 |
没有公开发表有分量、有价值的理论文章和研究成果扣0.5分。 |
思政教学部 |
教务科研处 |
12.培育和弘扬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分) |
1分 |
47.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全过程,工作有方案,有成效。 |
没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全过程扣0.5分;没有方案扣0.2分;没有成效扣0.3分。 |
宣传统战部 |
教务科研处 学生工作部 思政教学部 |
1分 |
48.加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礼节礼仪教育和科学精神教育,充分利用我国改革发展的伟大成就、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活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家公祭仪式等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实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效果。 |
没有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扣1分。 |
学生工作部(团委) |
宣传统战部 思政教学部 各党支部 |
13.日常思想 政治教育 (2分) |
0.5分 |
49.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将领导干部上讲台列入教育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具体教育教学活动。 |
没有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要求扣0.5分。 |
思政教学部 教务科研处 |
党政办 |
0.5分 |
50.积极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加强学生的学业、就业指导、廉政文化教育、安全教育、诚信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生命教育、素质教育、科学道德教育和学风建设等,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 |
没有开展系列教育活动扣0.3分;学生的整体提升、精神风貌变化不明显扣0.2分。 |
学生工作部(团委) |
教务科研处 纪检监察处 就业创业处 思政教学部 保卫处 |
1分 |
51.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实施百所高校结对帮扶百县助力全省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双百工程”;制定学院配套实施细则,解决学生实际问题;重视学生的精神引领,选树一批身边励志榜样等活动,达到“助学•筑梦•铸人”的效果。 |
没有贯彻落实“双百工程”结对帮扶扶贫任务扣0.5分;没有做到“精准帮扶”扣0.3分;对受助学生精神引领工作不重视扣0.2分。 |
扶贫工作队 |
学生工作部 各二级学院 |
14.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 (3分) |
1分 |
52.学院党政干部、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和心理咨询教师,共同承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职责,有考核标准;选聘校内名师担任兼职辅导员或班主任,队伍建设纳入教师管理队伍建设,统筹规划,统一领导。 |
没有设立考核标准扣0.5分;没有纳入学院教师管理体系扣0.5分。 |
学生工作部(团委) |
宣传统战部 组织人事处 思政教学部 |
1分 |
53.专职辅导员师生比不低于1:200,专职辅导员占辅导员总数的70%以上;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设置不低于1:350,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1%。 |
专职辅导员比例不符合要求扣0.5分;专职教师比例不符合要求扣0.3分;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比例不符合要求扣0.2分。 |
组织人事处 |
思政教学部 学生工作部(团委) |
1分 |
54.辅导员培训纳入学院师资队伍培训整体规划中,并参加“国家→省→学校”三级培训;有考核办法和结果,促进辅导员队伍朝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方向发展;职务职称“双线”晋升办法,实行职务(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 |
辅导员没有参加相关培训扣0.3分;保障体系不完善扣0.2分;没有明确辅导员职称、职务评审或晋升办法扣0.5分。 |
组织人事处 |
学生工作部(团委) |
15.心理健康教育(1分) |
0.5分 |
55.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与学生比不低于1:3000,不少于2名配备。经费按每生每年10元纳入预算。专用场地符合标准,有必要的设施设备。 |
没有设立专门机构和心理咨询辅导专用场地扣0.2分;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配备、经费不符合要求扣0.3分。 |
组织人事处 财务处 |
学生工作部(团委) 后勤管理处 |
0.5分 |
56.建立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平台保障“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格局。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及选修课,实现教育全覆盖。定期进行心理健康素质测评;建立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防和干预体系,工作预案完善。 |
没有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测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落实不到位扣0.3分;没有形成心理健康课程体系、没有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扣0.2分。 |
学生工作部 (团委) |
教务科研处 各二级学院 |
16.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 (2分) |
1分 |
57.贯彻《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开设相关课程和讲座,推荐阅读经典,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育教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
没有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扣1分。 |
学生工作部 (团委) |
教务科研处 思政教学部 各二级学院 |
0.5分 |
58.开展戏曲、书法、传统体育等进校园活动,有工作制度、落实措施和实际成效。 |
没有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扣0.5分。 |
学生工作部 (团委) |
宣传统战部 群团工作部 基础教学部 各二级学院 |
0.5分 |
59.结合工作实际,打造工作载体和活动品牌,教育引导师生继承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 |
没有结合工作实际,打造出工作载体和活动品牌扣0.5分。 |
宣传统战部 |
组织人事处 学生工作部 各党支部 |
17.实践育人 (3分) |
1分 |
60.将实践育人工作纳入教学计划,建立相对稳定的实践育人基地,定期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落实规定的学时学分,统筹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明确教学内容、指导教师和专项经费。 |
没有将实践育人工作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没有实践育人基地扣0.5分;没有定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没有落实学时学分扣0.5分。 |
教务科研处 |
学生工作部 (团委) 思政教学部 财务处 |
0.5分 |
61.制定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年度计划,定期召开实践育人经验交流会、座谈研讨会;积极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 |
没有制定年度计划,没有召开实践育人经验交流会、座谈研讨会扣0.3分;没有开展“三下乡”活动扣0.2分。 |
学生工作部 (团委) |
教务科研处 各二级学院 |
0.5分 |
62.师生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社会救助、爱心募捐等社会公益活动,有教育引导师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激励措施。 |
社会公益活动师生参与度不高扣0.3分;没有激励措施扣0.2分。 |
学生工作部 群团工作部 |
各二级学院 |
0.5分 |
63.贯彻落实《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和《关于实施优秀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加快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的行动计划》等精神,结合学院办学特色,成立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志愿服务基地,培育志愿服务品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师生志愿服务参与率达到40%以上,党员志愿服务参与率达到95%以上;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参加乡村志愿支教活动;动员毕业生参与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没有具有学院特色的志愿服务基地和品牌、没有建成青年信用体系扣0.3分;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没有达到制度化、常态化,乡村志愿支教服务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落实不到位扣0.2分。 |
学生工作部 群团工作部 |
就业创业处 |
0.5分 |
64.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设立孵化基地,加强顶层设计,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经费支持,加强督导考核,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
没有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扣0.3分;没有设立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扣0.2分。 |
就业创业处 |
教务科研处 财务处 |
18.思想政治教育经费投入 (2分) |
1分 |
65.设立德育经费,列入预算,专项下达,专款专用;确保经费占事业费和收缴学生费用总和2-4%。 |
没有设立德育经费科目扣0.5分;经费没有达到所要求的比例扣0.5分。 |
财务处 |
思政教学部 学生工作部 |
0.5分 |
66.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专项经费提取标准为每生每年不低于15元。 |
没有按标准落实经费扣0.5分。 |
财务处 |
思政教学部 |
0.5分 |
67.设立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经费,含学生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每生不少于10元)、就业服务、学生党团及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建设以及用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培养、表彰奖励(不含奖学金)等所需费用,专款专用,确保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活动正常开展。 |
没有设立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经费扣0.5分。 |
财务处 |
学生工作部 宣传统战部 思政教学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