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现将《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工作证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落实。
根据《工作证管理规定》和学院信息化建设要求,学院教职工现在使用的校园卡将更换为具有校园卡功能的工作证,原校园卡所有功能将全部植入工作证中。现将教职工校园卡更换工作证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于2019年4月19日之前收齐本二级学院、部门教职工原校园卡后,到一卡通服务中心置换工作证,并激活。
二、按照学院工作证管理规定,教职工必须使用工作证。工作证激活后,原校园卡将停止使用,原卡中信息和剩余资金将转入工作证中。工作证激活时间截止2019年4月19日,截止后原校园卡停止使用。
三、前期工作证办理中,未交电子照片和信息不完整的教职工,请于2019年4月25日前补齐相关资料,到一卡通服务大厅办理工作证。所有原校园卡于2019年5月1日停止使用。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4月17日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工作证管理规定
为维护良好的学院形象,规范工作证的制作程序和办理程序以及发放、使用、挂失、回收、注销等工作,特制定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工作证管理制度。
一、工作证办理范围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在编教职工及学院签订劳动协议的编外聘用人员。
二、工作证内容
(一)工作证内容
1.工作证由卡套、系带、卡片三部分组成。
2.工作证卡片配有信息包括:照片、姓名、部门、行政职务、技术职务、身份证号信息。
(二)工作证照片的要求
1.照片命名格式为:身份证件号码.jpg。
2.图片尺寸(像素):295*413。
3.存储格式:JPG。
4.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5.照片背景:红色。
6.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三、工作证办理责任部门及办理程序
(一)工作证办理负责部门
1.党政办负责工作证设计及工作证办理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2.组织人事处负责提供办理人员相关信息以及审核工作。
3.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工作证具体制作及后期管理维护和补办等工作。
(二)工作证办理流程
1.工作证初次制作由学院统一办理。后期新入职教职工首次办理新卡,本人填写《工作证办理申请表》(见附件),交党政办审批和组织人事处审核办卡信息后,提交信息技术中心进行制卡。
2.补办工作证。教职员工如因卡损坏或工作证丢失的,须填写《工作证办理申请表》,具体办理流程和新入职教职工办理流程一致。工作证丢失需向信息技术中心办理挂失,挂失后原工作证功能冻结,找回后可向信息技术中心申请恢复功能使用,未找回的由信息技术中心做注销处理,本人申请补办新工作证。
四、工作证的佩戴及使用
1.凡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员工应于上班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区域统一佩带工作证,一人一证,不得随意调换、借用,工作证应配挂胸前,正面朝前,不得被外衣或衣兜等遮盖。
2.个人工作证须妥善保管,保持卡面清洁,图像清晰,因卡内有芯片和电路板,须防止挤压和折叠,注意防潮。
3.因工作部门或行政职务以及技术职务发生变化需重新办理工作证者,由本人填写《工作证办理申请表》向学院党政办申请,具体办理流程与新卡办理流程一致。
4.教职员工离职或退休时,由组织人事处提供离职或退休人员信息,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注销离职或退休人员工作证使用功能。
5.如因个人使用工作证不当造成个人或学院损失的,其责任由持卡人承担。
五、本规定解释权归学院党政办,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工作证办理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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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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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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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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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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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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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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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卡 原由 |
新入职 办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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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损坏 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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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 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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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变更办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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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原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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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组织人事处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信息技术中心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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