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职院发〔2019〕62号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现将《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5月31日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大规模扩招100万人的有关要求,迅速开展高职扩招各项工作,确保质量型扩招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安排部署,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及报名
1.扩招对象。具有陕西户籍的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重点是退役军人、下岗转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允许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往届中职毕业生参加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第一次扩招补报名。春季分类招生考试和高考统招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10月份第二次补报名。
2.扩招专业及人数。扩招专业为2019年所有高职专业。具
体为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电梯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临床医学、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卫生信息管理、会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高速铁路客运乘务、老年保健与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空中乘务等28个专业。计划扩招500人。
3.报名及入学时间。第一次补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5日,
入学时间为2019年秋季。第二次补报名时间为10月8日至17日,入学时间为2020年春季。报名方式按省考试管理中心规定执行。
4.生源组织。由招生处负责,编制招生章程并按程序报备。在6月1日前,通过安康日报、安康电视台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高职扩招基本政策。积极主动与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衔接,了解近三年全市下岗转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新型职业农民、未升学普通高中和中职(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数量,重点了解18-28岁年龄段上述人员姓名、住址、电话、从业情况等基本信息,开展有针对性的精准宣传,做好学生接待和咨询工作,组织好第一次补报名。并根据首次补报名情况改进优化招生宣传,持续开展第二次补报名宣传和生源组织工作。
5.资格审核。 严格考生资格审核,积极协调教育部门负责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的宣传动员,会同公安部门审核考生户籍、学籍信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宣传动员,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分别负责下岗转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宣传动员及身份界定工作。招生处负责资格审核相关规定和程序的对接落实。具体审核程序及要求按省上文件执行。
二、考试录取
1.考试方式。扩招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按照录取规则录取。
2.考试时间。第一次补报名考生考试时间为7月20日至21日,第二次补报名考生考试时间为11月9日至11日。
3.免试对象及科目。对退役军人、下岗转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进行与报考专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对已获得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人员,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以及获得战时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予以免试录取。
4.考试录取。按省考试管理中心规定组织实施。
三、教学组织
1.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可实行2-5年弹性学制。
2.坚持立德树人,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针对多样化生源特点,从实行弹性学习时间、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等方面加强扩招学生教育教学管理,确保教育质量。对应届高中毕业生以及具备全日制学习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转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秋季入学学生可与普招学生一并编班进行教学和管理,也可单独编班组织教育教学,学习基础差别较大的,可实行分班分层教学。教务科研处负责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教师教材、教学安排等教学准备工作,各二级学院按照统一安排具体组织实施。
四、学生管理
1.扩招学生坚持“依规管理、严格要求、照顾差异、确保稳定”原则,按照《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管理。根据不同类型学生,由学生工作部制定相应具体办法规范管理。
2.扩招学生为退役军人、下岗转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的,纳入国家奖助学金发放范围。退役军人学费由国家按实际收费标准予以资助,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五、收费标准
扩招学生收费按全日制高职各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学费4000-55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教材费为代办费,预收500元/年,毕业时多退少补。退役军人学费由国家全额资助。体检费、基本医保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据实收取。
六、毕业就业
1.学生修完规定课程,符合毕业条件,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2.加强对扩招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实施精准就业帮扶政策,帮助其实现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
七、工作要求
1.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职业教育的重大发展机遇,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提高思想认识,抢抓发展机遇,以高职扩招应对学院招生面临的新困难,提高学院服务地方、促进就业的能力和水平。
2.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尽快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衔接,涉及招生入学、教学准备、学生管理、服务保障等教育教学全方位、全过程,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学院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迅速扎实推进有关工作,按节点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扩招工作顺利推进。宣传统战部要充分利用学院官网、官微,及时发布扩招相关政策和工作信息。招生处要抓紧制定招生公告和章程,按程序报备、发布;要尽快与省市考试管理部门衔接,明确报名、考试具体办法;要集中精力开展扩招社会宣传、咨询、生源组织等工作。教务科研处要启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制定切合扩招学生实际的教学安排方案和管理办法,做好教师、教材、课程等教学准备工作;学生工作部要针对扩招学生特点,研究制定学生管理具体办法和措施,做好公寓统筹调配。后勤管理处做好保障服务的准备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支持和配合。各招生团队要把扩招宣传作为重要内容,扩大社会宣传。对因扩招工作产生的新情况,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创造性工作,确保学生招得来、学得成、能就业创业。
3.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是国家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一项新举措,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研究国、省有关文件精神,积极跟进相关政策的落地实施,加大高职扩招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