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希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团训室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团训室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JXDCG2019063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安康江北大道2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915-817765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金希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滨区老城街道办事处兴安社区大桥路14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915-309355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心理健康教育团训室建设(详见谈判文件)
2、采购预算:193278.50元
3、项目资金:自筹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三证合一企业携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供应商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质,会议现场须提交以上(1-4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供现场审验,缺项或审核不合格的,将自动丧失参会资格。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08月07日至2019年08月09日
(节假日除外)(每天09:00-12:00,14:30-17:00)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14号煌上煌大厦A座侧面黄门三楼
3、谈判文件售价:每套300.00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还。
凡愿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购买谈判文件,法定代表人只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8月19日14时30分
2、谈判时间:2019年08月19日14时30分
3、谈判文件递交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14号煌上煌大厦A座侧面黄门三楼C会议室。
十、采购项目联系单位:陕西金希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15-3093555
陕西金希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