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术系第五届学生专业技能比赛活动安排
一、目的和意义
为了检验教学水平,进一步推动艺术系专业教学效果的提高,促进系部特色建设,拟举办第五届艺术系学生专业技能比赛。比赛的内容包括:钢琴、声乐、舞蹈、美术手工制作、讲故事五项内容。
此次比赛旨在展示教学成果、提升学生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实践操作能力,从而增强就业竞争力。因此各教学班、各专业教师要做好充分地组织和辅导工作,激发学生学习专业的兴趣,进而在学生中掀起学技能、练技能、钻技能的热潮。
希望全系学生能真正以全面发展为目标,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创造,积极行动起来参加技能比赛。通过比赛增长知识、增长才干,努力把自己锻炼成为“素质优良的综合型人才”。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主任:尹凌、雷兴辉
2、办公室主任:李朝阳
成 员:史小华、甘晓春、凌 榕
三、评委组成
1、钢琴比赛评委:、丁小艳、汤 莎、沙 进、徐晓妮、卜 俊、戴 娜
2、声乐比赛评委:李运泉、史小华、杨晓红、张玉梅、张大雁、黄丽群、谢佩君、杨胜柱、侯晓霞、
3、舞蹈比赛评委:尹 凌、凌 榕、周晓燕、张大雁、刘 芳、朱思佳
4、美术手工制作评委:甘晓春、李天海、华建平、魏宝丽、
崔照军、李友军、马 勇、刘晓涛
5、讲故事比赛评委:雷兴辉、张步新、郭 铮、陈玉莹
四、比赛规则
1、本次比赛的全部赛事由活动组织委员会主持。
2、比赛分为三组,各组别具体划分如下:
甲组:08秋五年学前、09秋五年学前、10高职学前
乙组:10秋三年学前、10秋五年学前、11春学前1班、
11春学前2班
丙组:11秋高职学前、11秋中职学前教育、11秋五年学前1班、11秋五年学前2班、11秋五年学前3班
3、钢琴、声乐分为预赛和决赛,每组预赛的前十名进入决赛。
4、选手在演奏或演唱时一律要求背谱,演奏曲目除标有D.C记号外,一律不反复。选手应严格按照各专业教师选定的曲目参加比赛,不得私自选择通俗作品参加比赛。
5、评委会有权酌情终止参赛选手演奏、演唱,但不影响成绩。
6、舞蹈、讲故事不分预决赛,一次比完。
7、要求全系学生每人根据学习情况参加一项比赛,高职和中职的二年级学生、五年制的四年级学生,竞赛成绩计入学生学业成绩档案。学院表彰奖励技能竞赛优胜学生并优先推荐就业。凡获得专业技能竞赛一等奖的学生,学业成绩档案中技能成绩记满分,二等奖的学生技能成绩记优良。
8、专业课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实训及晚自习等时间对学生进行技能训练指导。
五、比赛时间、地点
1)、5月7-11日在教学楼前进行美术手工制作展览并评奖。
2)、5月10日在大礼堂下面的舞蹈厅进行舞蹈比赛。
3)、5月9日在合唱教室进行讲故事比赛。
4)、声乐初赛:
5月8日下午4:00在合唱教室进行。
声乐复赛:
5月14日下午4:00在合唱教室进行。
注:5月10日—11日进行声乐和伴奏。
4)、钢琴初赛:
5月15日下午4:00在合唱教室进行。
钢琴复赛:
5月17日下午4:00在合唱教室进行。
5)、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届时请各位同学在艺术楼内黑板上注意查看。
六、报名办法
1)、美术手工制作、讲故事在各班学习委员处报名。
2)、声乐、钢琴、舞蹈在各自的专业老师处报名。
3)、各专业教师与各班学习委员最迟须在4月1日将参赛学生名单报系办公室(美术手工制作必须把参赛作品名称一并报上;讲故事必须把故事名字一并报上;声乐、钢琴、舞蹈可先报学生名单,曲目确定后再补报)。
七、奖项设置
1—3等奖由学院颁发,其余奖项由系部颁发。
1、声乐、钢琴比赛:
奖项设置:
每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
2、美术手工制作比赛:
参赛作品全部进行展览,由评委会现场进行评选评奖。
奖项设置:我最喜爱的作品奖1名
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优秀奖若干名
最佳创作奖1名、 最佳制作奖1名
3、舞蹈比赛:
比赛的成绩为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
相关要求:
1)、比赛前需上交舞蹈音乐光盘或磁带,在光盘或磁带封面上应详细注明剧目名称、班级等内容。
2)、服装自行解决。
4、讲故事比赛:
比赛的成绩为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
艺 术 系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