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安排-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安康职业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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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安排

来源:   发表于: 2012-01-05   作者:   编辑: Amethyst   点击: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具有城镇户口曾在我院工作3年以上临时工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安排

各校区:

根据安人社办发【2011】362号文件,凡未参保城镇户口的临时工,可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用由个人负担。为确保文件精神落实,请符合参保条件人员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参保条件:

1、具有城镇户口。

2、曾在原安师、卫校、二师干临时工满3(含)以上。

3、我院现在在职的临时工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请办理。

二、申请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须客观反映其工作经历。

申请人自行提供明确的档案记载及能证明其工作经历的其他原始资料。由各校区负责初步认定工作,对确实找不到原始档案材料的,可采用多人证明和公示的方式认定[应有3名以上(含3名)原同期工作人员提供的书面证明。提供书面证明的人员应是原负责人或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同期财务科(室)负责人等]。

2、各校区将申请人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的材料报学院办公室统一审核上报。

3、时间安排。

⑴1-3月各校区公布文件,宣传政策。个人准备档案材料,

填写参保申报审批表。

⑵4月份各校区集中公示。符合参保条件的统一上报学院办公室审核,然后上报市人社局。

附:1、陕西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145号文件)下载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2159352622

2、《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宣传提纲》下载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21593527315

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审批表》下载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个人下载填写)

《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资格认定表》下载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校区下载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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