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创建工作指挥部,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安各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安康中心城市2018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安康中心城市2018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新一轮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有效控制区域病媒生物密度,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群众身心健康,推进“五城联创、四级同创”工作深入开展。依据《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和《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市区一体、防制并举、分级负责、市场运作、社会监督、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监管,扎实开展侵害率、孳生地调查治理,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和密度监测,持续完善“三防”设施,科学规范实施化学防制,努力实现中心城市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二、具体任务
(一)强化病媒生物防制监管。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和镇办社区健全病媒生物防制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明确专兼职人员加强对本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病媒防制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各项防制工作安排部署,充分利用现有宣传阵地,加大病媒生物危害、防制方法、措施和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宣传,广泛发动居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各项防制工作。责任单位: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以中心城市“四办三镇”为单位,在3月底前集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专题培训,逐镇办组织辖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社区村组开展防制技术和业务知识普及,提高专业技能,提升防制意识。责任单位: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推进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大专项资金投入,3月底前按照工作需要落实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和公共区域集中消杀经费,继续加强早夜市、餐饮及五小门店集中经营街区病媒防制专业队伍服务相应的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市、区财政局
4、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定期督查制度,按照规定开展消杀药械管理专项检查,杜绝使用高抗、剧毒等违禁药品。加强专业消杀服务机构和PCO公司日常监管,做好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和服务水平考核评价,4月底前在媒体公布专业消杀服务机构防制工作综合排名。责任单位:市爱卫办
(二)扎实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
1、4月中旬前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和相关单位开展中心城市病媒生物孳生地摸底调查,制定孳生地治理工作方案和任务台账,明确治理责任、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督促指导各行业、各系统和镇办按照要求完成孳生地治理任务。责任单位:市爱卫办, 汉滨区、高新区爱卫办
2、结合第30个爱国卫生月和城乡整洁行动等有利时机,发动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持续开展孳生地治理,做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农贸市场、河道沟渠、垃圾站台、废旧回收等公共部位“三堆六乱”清理整治,清除杂物、排除积水、消除旱厕和卫生死角。责任单位: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根据病媒生物和媒介传染病季节性消长趋势,规范开展侵害状况调查分析,强化预警预测,发布动态信息,做好爱国卫生义务劳动牵头组织,教育引导群众开展家庭大扫除,翻缸倒罐、堵洞抹缝,清除病媒生物繁衍孳生环境。责任单位:市爱卫办, 汉滨区、高新区爱卫办
(三)持续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
1、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场所“三防”设施专项检查,分行业、分系统培植“三防”设施建设示范样板,4月底前督促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完成“三防”设施建设任务,确保防制设施设置率、使用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市爱卫办,汉滨区、高新区爱卫办
2、加大下属单位和服务管理对象“三防”设施建设专项整治,按照行业分工重点做好食品加工、酿造企业、粮库粮站、餐饮行业、公共场所、学校医院、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农贸市场、定点屠宰、城区公厕等区域“三防”达标工作。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3、加强室内外防制设施管理维护,落实机关单位、家属院落、居民小区、市政管网、公园绿地、建筑工地、废旧回收等重点区域外环境固定毒饵站和消杀设备配备,保证防制设施设置符合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四)全面开展集中消杀活动。
1、按照分级负责和责任区划分,分别于4月、9月底组织开展2次公共区域集中消杀活动,督促指导各行业、各部门全面落实集中消杀任务,保证病媒生物密度得到控制。责任单位:市爱卫办,汉滨区、高新区爱卫办
2、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受益、谁出资”和病媒生物防制单位负责制要求,加大本部门、本行业消杀灭工作监督检查,督促下属单位和服务管理对象,积极与专业消杀公司签订消杀协议,委托专业队伍开展规范化服务,全面提高集中消杀工作质量。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3、完善中心城市病媒生物集中消杀工作应急预案,明确部门职责和应急处置措施,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和联动处置机制,公示值班电话,发布消杀公告,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市爱卫办
(五)继续落实病媒生物密度监测。
1、按照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和监测责任区划分,分别做好中心城市和周边农村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工作,完善监测资料,上报监测报告。责任单位:市、区疾控中心
2、做好病媒生物抗药性评价工作,4月底前完成杀虫剂应用效果分析报告,为全市病媒生物防制合理用药提供技术支撑和科学依据。责任单位:市疾控中心
3、强化专业消杀公司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委托专业机构对公共区域集中消杀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水平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市爱卫办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效控制虫媒传染疾病是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民心工程,是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和巩固提升入门指标,更是推进“五城联创、四级同创”的基础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完善组织管理体系,明确责任领导和主抓人员,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将具体任务细化分解到科室、到人员,纳入考核内容。市、区爱卫办要分阶段、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全面促进各项防制责任和具体任务落实。
(二)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主动承担,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中心城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汉滨区、高新区要做好各自管辖区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保证各项防制措施落到实处,市、区爱卫办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和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防制工作顺利实施。
(三)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各新闻媒体要加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宣传力度,及时报道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动态,树立典型示范,曝光存在问题。汉滨区、高新区要充分发挥镇办、社区主体作用,切实做好辖区群众集中消杀及药械使用相关知识宣传,加强消杀药械储备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强化督查,注重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本部门、本系统病媒生物防制行业管理,督促下属单位和服务管理对象按照标准和时限要求完成各项防制任务。市创建办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每季度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防制工作进展进行抽查,对工作组织不力、行动迟缓,任务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处理,并按照程序上报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