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做好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安职院党发〔2017〕60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共识,汇聚众智,加快推进创建省级优秀职业院校,根据学院党委的安排部署,决定于本学期召开学院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现就做好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学院成立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全面统筹协调筹备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唐 军 马恒昌
副主任:马晓华 谢开云 张慧丽 瞿德明 赵德安 黄绪山
委 员:夏玉琦 禹 强 李少玲 张善军 王建安(女)
张 勇 赵建军 张成新 胡兴安 代兴培
孟宪康 王 波 余少培 晏真明 陈 红
汪 勇 刘瑞江 蔡 彬 陈福平 雷兴辉
陈军科 陈 勇
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及四个工作组,分别负责有关具体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1.办公室
主 任:张慧丽
副主任:孟宪康
2.会务组
组 长:杨晓红
成 员:古 杰 陈红兵
3.材料组
组 长:孟宪康
成 员:周元旬 陈 晨
4.宣传组
组 长:李少玲
成 员:洪 伟 韩 苗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胡兴安
成 员:李龙军 华建平
二、成立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学院成立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代表资格审查。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张慧丽
委 员:黄绪山 禹 强 孟宪康 杨晓红 张 娜 王波(小)
三、做好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
1.选举办法。代表选举按照《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见附件1)进行,各选举小组(附件2)务必在2017年11月10日前完成选举。
2.代表数量。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学院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按教职工的25%选举产生155名代表。
3.名额分配。学院将代表名额分配到各选举小组,各选举小组要按照学院分配的名额(见附件3)选举产生代表。
4.代表的条件:
(1)学院在编的、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正式教职工;
(2)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工会章程,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
(3)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师德规范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4)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关心学院事业发展,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教职工中有一定威信;
(5)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正确反映教职工的愿望和要求,热心为教职工办事,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6)学习和掌握民主管理知识,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代会的决议、决定,做好教代会交办的各项工作,有一定的民主管理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
5.选举组织。由指定各选举小组组长、副组长组织所属部门、二级学院召开会议,严格按照代表条件,严肃认真、高度负责地选出教职工代表。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6.资格审查。选举结束后,各选举小组填写《推选代表情况记录表》(见附件4),代表要填写《教职工代表资格审查表》(见附件5)。各选举小组将选举结果、《推选代表情况记录表》《教职工代表资格审查表》于11月10日前一并书面报学院群团工作部。
附件:1.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2.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各选举小组分组名单
3.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一览表
4.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小组推选代表情况记录表
5.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表
中共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10月27日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 10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