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发放2018年度独生子女费通知-安康职业学院职工之家 安康职业培训学校

统计发放2018年度独生子女费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1-06 点击数:

统计发放2018年度独生子女费通知

各分院、各处室:

根据安政办发【201754号《关于安康市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2018年度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是每月30元,由父母双方单位分别负担百分之五十。为尽快把独生子女费发到教职工手中,请各分院、各处室分别统计各自部门符合条件的职工子女(200011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名单,于1126日前交群团工作部801室。

联系电话:8177616

附《独生子女登记表》样表


群团工作部

0一八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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