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
根据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书。
1.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全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反腐倡廉建设有责任分解、有督促检查、有执纪问责。无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发生。
2. 扎实推进作风建设。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继续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狠刹“五股歪风”,无重大不良反映。
3. 切实加强执纪监督。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执行中央的“五不许”和教育部的“六不准”规定,不违反财经纪律及财务制度,不参与“一桌餐”、酒驾、赌博等违纪违法活动。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和私设小金库事件发生;杜绝违规发放各种加班费津补贴等。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4. 着力强化行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收费各项政策,做好教育收费公示。杜绝基建工程、物品采购、财务管理等项工作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开展好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和整改工作,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培育,树立“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新风尚。无师德师风违纪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