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定学院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上级部门规章制度和学院规章制度;
三、结合学院实际,不断建立、健全内审规章制度和审计工作规范;
四、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对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的审计;
五、依照审计程序,对学院所属单位(包括经济实体)的财务收支、内控制度的建立执行、固定资产和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经济效益等,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
六、根据学校安排,对有关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七、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本院基本建设(维修)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根据学院规定和领导要求,对基本建设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
八、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参与学院基建(维修)项目、大宗设备物资采购的招标工作;
九、对各类经济合同进行审计审签工作;
十、对委托审计事项负责组织、协调;
十一、对学院重大经济事项或学院领导指定的经济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十二、开展咨询服务,针对问题,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树立服务意识,寓监督于服务之中;
十三、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审计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