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组织召开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审计会议。按照市审计局《关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情况专项审计的通知》精神,进行了专项审计自查。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张慧丽同志任组长,纪检监察审计处牵头,由党政办、组织人事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参加的自查小组,结合学院实际开展了对公务接待、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学费、办公费、差旅费、津补贴发放、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因公出国(境)费用等项目,在紧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要求的范围内开展了集中自查。
通过自查,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各项资金在申报、使用过程中做到了坚持原则,严格审核,管理规范,廉洁自律,专款专用,严格做到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办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审计自查报告已上报市审计局。
(文/贺静 审核/夏玉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