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杜晓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群众纪律,把党和国家对学生的有关资助政策当作自己的发财路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多名下属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借向主管单位移送个人档案之机,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32处;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公款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有关费用;违反工作纪律,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放任学院多个系部处私设“小金库”;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犯罪。
杜晓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高职学院院长,本应“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学生“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但她“四个意识”个个皆无,“六项纪律”项项违反,对经济困难学生毫无感情,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多种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十分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杜晓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杜晓阳简历
杜晓阳,女,汉族,1957年11月出生,浙江余姚人,1982年1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199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8.03—1982.01 重庆师范学院物理系学习
1982.01—1990.05 四川省万县市轻化工职业高级中学任教
1990.05—1993.08 四川省万县市轻化工职业高级中学政教处副主任
1993.08—1997.06 四川省万县市轻化工职业高级中学政教处主任
1997.06—1998.06 重庆市万县市轻化工职业高级中学政教处主任
1998.06—2000.02 重庆市万州区轻化工职业高级中学政教处主任
2000.02—2001.05 重庆市万州区职业高级中学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
2001.05—2003.10 重庆市万州区职业教育中心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
2003.10—2006.08 重庆市万州区职业教育中心党总支书记、校长
2006.08—2011.01 重庆市万州区职业教育中心党委书记、校长
2011.01—2012.02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筹)党委副书记、院长
2012.02—2016.12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2016.12—2018.03 免去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职务,保留职级待遇
2018.03 退休
(重庆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