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18〕13号)要求,现就我院有关组织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及要求
(一)科学技术奖推荐类别: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软科学类,科普类共四类。
(二)被推荐成果完成人的资格:凡陕西高等学校的教师和科技人员独立或主持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均可推荐本奖励,成果完成人员必须是对项目研究有创造性贡献的实际参加者,仅从事辅助工作的管理人员不得作为主要完成人。
(三)被推荐的成果,凡涉及各级政府资助完成的项目,必须提交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验收的证明。
(四)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评审。
(五)涉及国防军工等国家安全的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六)不列入科普作品项目的奖励范围:1.普论文;2.科普报纸和期刊;3.以外国语言文字撰写的科普作品;4.国民学历教育的教材、实用技术的培训教材; 5.科幻类作品; 6.科普翻译类作品。
二、推荐程序及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1、网络申报:
项目完成人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在线填写推荐材料,提交至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网络推荐时间即日起,截至2018年11 月13日24:00。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审核,填写推荐意见,提交省教育厅,完成网络申报。项目完成人同时填写《2019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申报信息表》(见附件)提交教务科研处715室。
2、书面材料申报:
2018年11 月20日前提交由系统生成打印完成的推荐项目书面推荐书(含附件)一式2份。推荐书主件、附件一并装订,不需另加封皮。科普类项目还需提供最新版本的科普作品2套。学院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积极宣传,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填报材料,积极参评。
2、为进一步增强学院优势专业的影响力,原则上国家骨干专业(省级“一流专业”)应积极总结经验,择优选取一项以上科技成果推荐参评。
用户名和密码请联系教务科研处获取,联系电话:0915-8171156。
教务科研处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