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技师学院学制专业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目标计划的拟订和实施;负责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工作;承办学制专业设置申报、课程开设、课时确定、教材选用、教学组织、质量监控管理和教研室建设工作;
(2)负责教师及教辅人员的日常工作和教学管理及绩效考核工作量统计报送工作,负责教师进修、培训计划的制定、申报和组织实施;
(3)负责各专业实训室、教学实验室管理和实训设施设备的维修与保养;
(4)承办学校各专业学生实训教学的组织与实施;承办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组织实施;
(5)拟订实训设备购置计划;
(6)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实操考核等考试工作;
(7)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