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基础教学部:
根据学院《关于2018年度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安职院发〔2018〕132号)精神,本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人员的教学质量测评赋分工作由教务科研处牵头组织实施。为公平、公正、公开做好相关工作,依据2017年教学质量测评工作实施经验,现对今年的教学质量测评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教学质量测评赋分内容及分值
1.教案检查,赋分权重为20分。主要考察申报人任现职期间教学计划制定、教学任务实施、教案撰写规范度等情况。
2.教学效果综合评价,赋分权重为30分。主要考察申报人任现职期间的教育教学质量、作业批改、参与教学活动等情况。
3.学生评价,赋分权重为20分。主要考察申报人任现职期间的学生评价情况。
4.课堂教学测评,赋分权重为30分。主要考察申报人课堂教学水平、能力等情况。
二、教学质量测评赋分办法
1.教案检查赋分由教务科研处负责,组织评审组对申报人所提交的教案进行评审打分,取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即为申报人该项得分。申报初级职称人员中,任现职三年及以下的,提供任职期间的所有授课教案;任现职三年以上的,提供三年的授课教案。申报中级职称人员中,任现职五年及以下的,提供任职期间的所有授课教案;任现职五年以上的,提供五年的授课教案。
2.教学效果综合评价赋分由二级学院负责,依据申报人2016年秋季学期以来教育教学质量、作业批改、参与教学活动等情况,分学年度打分,并计算平均分,即为申报人该项得分。
3.学生评价赋分由二级学院负责,依据申报人2016年秋季学期以来学生评价情况,分学年度汇总得分,并计算平均分,换算后即为申报人该项得分。
4.课堂教学测评赋分由教务科研处牵头,组织课堂教学测评评委组对申报人进行课堂教学评课打分,取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即为申报人该项得分。
5.申报人是专业课专兼职教师的,由所属二级学院或任教二级学院负责,提供教学效果综合评价、学生评价得分情况。
6.申报人是公共课专兼职教师的,由上学期任教二级学院主导,并商基础教学部,共同提供教学效果综合评价、学生评价得分情况。
三、工作要求
1.申报人务必于10月9日17时前,将教案上交至教务科研处杨运霞处,以便组织评审打分。
2.二级学院务必于10月10日17时前,将申报人的教学效果综合评价得分、学生评价得分情况报送教务科研处元国志处。
3.课堂教学测评自10月9日起随堂进行,请申报人10月8日12时前到教务科研处元国志处确认本学期授课情况。具体评课节次在课前1小时内通知申报人,请各二级学院教务科做好配合工作。
教务科研处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