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现将《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流动转岗培训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5 月11日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流动转岗培训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 为实现我院师资队伍“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建设目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学院人事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改革,形成充满活力的竞争激励机制,创建具有现代职业教育特色的省级优质高职院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师流动转岗培训工作由学院统一管理,按照院部汇总申报,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组织人事处备案、统一联系组织培训的程序加强管理,确保有序有效推进。
第三条 学院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流动转岗培训,实现一专多能。专业课教师参加培训的遴选、申报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公共基础课教师参加培训的遴选、申报工作由基础教学部负责。
第四条 流动转岗培训教师的范围与对象(不含外派访学教师):
(一)周教学工作量低于学院基本工作量标准的任课教师;
(二)人才培养方案未开设或已取消课程、且尚未经过流动转岗培训的任课教师;
(三)学院无相关专业设置、且尚未经过流动转岗培训的专业课教师;
(四)经过流动转岗培训,能在其他课程教学中发挥更大作用的任课教师。
第五条 流动转岗培训的组织和方式:
(一)培训组织。流动转岗培训的组织分院部联系组织和学院统一安排两种形式。院部根据联合办学或校企合作的情况,有条件的可以委托联合办学单位或校企合作企业培训所需任课教师;无条件的,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统一安排培训。
(二)培训方式。流动转岗培训的方式分脱产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两种。脱产培训是指教师脱产到高校或其他科研院所参加较长时间的集中培训,专业技能培训是指双师型教师赴企业和生产一线进行专业技能强化培训。
第六条 流动转岗培训的工作程序:
(一)岗位确定。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院专业发展规划、现有招生专业设置、各专业在校生、专业课教学任务总体工作量、教师平均工作量等情况,基础教学部依据全院公共基础课教学总体需要、人员结构等情况,分别确定需要培训的岗位和人数、缺员的岗位及人数,为教师选择新岗位培训提供基本依据。
(二)教师申请。教师根据院部提供的岗位情况和自己的业务优势,确定要选择的新岗位或某个学科方向,填写《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流动转岗培训申请表》一式三份,报所在教研室、院部。
(三)院部初审。院部对申请培训的教师和培训方向进行初审把关,确定培训对象、调剂岗位及各自培训方向,明确培训组织形式,并汇总上报教务科研处。由院部联系组织培训的,同时还要上报培训工作方案。
(四)审核备案。教务科研处根据学院专业布局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各院部需要,审核确定培训人数和培训方向,报教学工作委员会批准后,交组织人事处备案。经学院同意外出培训教师的申请表,分别移交院部、教务科研处、组织人事处存档。
(五)组织培训。由院部或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安排教师开展培训。培训教师返校后,至少讲两节汇报课或进行两次技能展示,由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牵头,联合教务科研处和相关院部对培训教师进行业务考核评价。考核合格的,交回院部承担课程授课任务。
第七条 流动转岗培训要根据教师专业特点,分类确定,原则上分为半年、一年。
第八条 参加流动转岗培训的教师要按照培训单位的工作安排,遵守培训纪律,自加压力,认真学习。通过培训,至少能胜任1门专业课(公共课)理论教学,以及1门实践课教学,鼓励考取所教专业相关的执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证书。
第九条 教师培训结束后,培训单位应对受培老师出示书面鉴定意见。
第十条 流动转岗培训教师的待遇:
(一)教师培训费用(含培训费、住宿费)由学院承担。
(二)培训期间,学院全额发放教师档案工资(即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生活津贴和工作津贴),每月按行政岗位1个调节系数发放培训补贴,不发放出差补助。
(三)每学期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四)培训期间,凡晋升条件符合当年政策规定的,不影响职称的正常晋升。工作量按基本教学量认定。
第十一条 教师在流动转岗培训期间,其绩效工资由组织人事处切块管理、统一兑现待遇。教师返校任教后,恢复原有划拨渠道。
第十二条 培训教师的考核管理由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牵头负责。按照培训单位书面鉴定意见和业务考核评价结果综合评定,两项均为合格的,培训考核结果为合格;任意一项不合格的,培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第十三条 学院批准同意的培训对象必须服从安排并参加相应的培训活动,不服从学院工作安排的,统一调配到教辅、工勤岗位工作。
第十四条 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以及培训后仍不能胜任新岗位教学工作的,学院再给一次培训机会,如还不能胜任教学工作,将其调离教师工作岗位,调整到教辅、工勤岗位工作。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组织人事处、教务科研处负责解释。
附件: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流动转岗培训申请表
附件: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流动转岗培训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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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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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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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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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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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培训项目 |
脱产培训 |
□ 1.国培(国内培训)项目 □ 2.师资培训基地培训项目 □ 3.其他类型——(说明): |
专业技能 培训 |
□ 1.校企合作培训项目 □ 2.联办院校培训项目 □ 3.其他类型——(说明): |
申请培训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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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保证以上填写的信息真实无误。 申请人(签名):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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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组织形式 |
□ 1.院部联系组织 □ 2.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安排 |
培训 项目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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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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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
与培训机构联系情况 |
1.培训费: 元/人; 2.培训机构统一安排住宿(是/否): ; 3.住宿费: 元/天·人。 |
教研室 意见 |
签字: (负责人) 20 年 月 日
签字: (部门盖章) 20 年 月 日 |
院部 意见 |
签字: (部门盖章) 20 年 月 日 |
教务科研处意见 |
签字: (部门盖章) 20 年 月 日 |
组织人事处备案 |
签字: (部门盖章) 2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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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校企合作、联合办学项目需附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一份(复印件)。
院发[2018] 65号-关于印发教师转岗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