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日制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我院自2014年以来,先后申报了“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创新行动计划骨干专业建设项目3个和校企合作生产性实训基地项目1个,“一流专业” 建设(培育)项目3个。目前,除“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护理专业已于2017年通过省教育厅验收检查外,其余项目仍处于建设阶段。
根据2018年全省高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今年省教育厅将对上述三类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未推进或进展不大的项目将撤销建设资格;同时,“专综项目”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创新行动计划4个项目今年将迎来终期验收,各项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切实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学院对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安康市政府的承诺,根据学院《关于落实2018年公开承诺事项工作任务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承接建设项目清单
二级学院 项目与任务 |
医学院 |
护理学院 |
师范学院 |
(一)创新行动计划 |
1.创新行动计划---骨干专业建设项目 |
1.1 骨干专业 |
临床医学 |
护理 |
学前教育 |
1.2任务完成 要求 |
对照专业建设计划书和项目建设指标体系、“医教协同”工作情况,2018年10月15日前完成项目全部计划任务,形成完整建设报告,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迎接教育部项目建设整体验收。 |
对照专业建设计划书和项目建设指标体系,2018年10月15日前完成项目全部计划任务,形成完整建设报告,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迎接教育部项目建设整体验收。 |
对照专业建设计划书和项目建设指标体系,2018年10月15日前完成项目全部计划任务,形成完整建设报告,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迎接教育部项目建设整体验收。 |
2.创新行动计划---校企合作生产性实训基地项目 |
2.1 校企合作生产性实训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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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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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任务完成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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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基地”建设计划书,2018年10月15日前完成项目全部计划任务,形成完整建设报告,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迎接教育部项目建设整体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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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
1.1 专业综合改 革试点项目1 |
医学检验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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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任务完成 要求 |
对照项目建设计划书,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全部计划任务,形成完整建设报告,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迎接省教育厅项目建设整体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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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 |
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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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任务完成 要求 |
对照项目建设计划书,完成项目建设前两年(共3年)计划任务,结合“医教协同” 工作情况,于11月30日前形成中期建设报告,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迎接省教育厅中期项目建设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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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流专业建设(培育)项目 |
1.1 一流专业 |
临床医学(培育) |
护理(建设) |
学前教育(培育) |
1.2.任务完成 要求 |
对照专业建设计划书和“一流专业”建设标准,完成2017、2018年度建设任务,迎接省教育厅中期项目建设检查。 |
对照专业建设计划书和“一流专业”建设标准,完成2017、2018年度建设任务,迎接省教育厅中期项目建设检查。 |
对照专业建设计划书和“一流专业”建设标准,完成2017、2018年度建设任务,迎接省教育厅中期项目建设检查。 |
(说明: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检查验收时间提前,以另行通知为准。)
二、工作要求
1.按照中省有关高职建设项目的指导原则,近年来,高职项目申报逐渐采取叠加申报的方式,即只有完成上一阶段建设任务的院校,方才具备申报下一阶段建设项目的资格。请各相关二级学院务必珍惜已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采取倒排工期、分头负责、逐项落实等措施,加大项目建设力度,确保高水平、按期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2.鉴于我院专业建设承接项目高度重叠,为合理使用学院配套建设经费,充分发挥最大效应,请各相关二级学院将三类承接项目打包设计,制定详细、综合的建设工作方案。制定方案时,以“一流专业”3年建设期(2017-2019)为统领,分年度写明建设任务,其中,2018年度建设任务,既要照顾完成“专综项目”、 “创新行动计划项目”的建设任务,又要承接启动“一流专业”的建设工作,务必综合考虑实验实训设备添置、师资队伍培训、课程建设等所有指标体系涉及到的内容(详见附件1、2、3),并和经费预算所属部门加强沟通,落实建设经费。工作方案请于5月3日前报教务科研处,学院将汇总下达2018年建设任务书。工作方案中建设任务分解表可参考附件4格式。
3.为规范我院各专业实验实训室建设工作,学院要求,从2018年开始,我院实验实训室建设要加强统筹、突出重点,不再采取平均划分、分散建设的模式,转变为统一申报、差额评选、集中评审的方式开展。各二级学院申报的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必须结合本部门专业中长期规划,注意承接项目叠合情况和资源的整合利用,精心设计,确保“实用、够用”,具备一定前瞻性,严禁低水平或重复建设;凡因规划不当,导致资源闲置浪费的,学院将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为此,请各相关二级学院和工程学院自觉树立项目意识,在制定专业建设承接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同时,结合今年实验实训设备建设经费预算(600万元)情况,重新编制实验实训室建设专项申报书(详见附件5)。专项申报书务必于4月25日前报教务科研处,以便尽早提交学院讨论决策。同时,请提前准备好项目申报PPT汇报课件,项目负责人做好汇报准备。2019年度及以后的实验实训室专项申报书须于上一年度12月底前上报,今后不再另行通知。
4.按照学院《关于落实2018年公开承诺事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为了解我院承接项目建设进度进展情况,请各相关二级学院根据承接项目任务清单,在4月20日前完成项目任务梳理,形成各建设项目的完成情况报告,提交教务科研处,报告格式见附件6。以后每月18日前提交一次,不再另行通知,请按时报送。
附件:1.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2015-2018年)》项目建设指标体系
2.陕西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验收指标体系(试行)
3.陕西省高等学校“一流专业”建设标准(高职)
4.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承接项目(任务)2018年度工作任务分解表
5.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设备采购)申报书
6.专业建设承接项目进度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