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院(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预通知》,2019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决定按照预通知要求开展校内成果预申报和培育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成果内容
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重点奖励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成果应针对目前高职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着,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主要包括:
1.在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推进信息化教学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及教学科学管理,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促进教育教学与行业企业实际需求相吻合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成果要求
申报陕西省2019年高职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应符合《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高职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并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高职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国或者省(区、市)内产生较大影响,并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高职教育教学理论或者实践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等方面取得显着成效。
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着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推荐陕西省2019年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已经获得过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三)成果形式
高职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主要形式为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软件)、论文、着作等。
二、申报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和策划,每个单位可推荐1-2项成果参加校内选拔,成果负责人需认真填写《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2)、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各一式1份(电子版为PDF格式)。同时,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填写《陕西省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
(二)凡拟申报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的项目,需提交《省级教学成果鉴定书》(见附件4)。
(三)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2本或2套)。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支撑材料(一式1份)。最终学院将按照省教育厅文件名额要求择优推荐上报成果。
(四)申报资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逾期不再接收。
(五)材料交至行政办公楼教务科研处科研评建科715室。
联系人:徐辉 联系电话:8171156
教务科研处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