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职院函〔2018〕152号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2018年度全市初中教师及市直有关学校
教师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安排意见的函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安教发〔2018〕57号),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承担全市初中及市直有关学校教师的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工作。为了方便学员培训,使培训更加重实效,学院将采取“送教到县”和“学院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初中及市直小学幼儿园教师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参加培训:
2014年以来集中培训未达90学时、远程培训未达到120学时和校本研修未达到120学时(不含2018年,校本研修学时每年最高按30学时计入继续教育学时)的教师。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本次培训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2018年6月26日至7月5日。
2.报名办法。为方便学员报名,今年培训继续实行网上缴费报名的办法,学院不再接待现场报名和缴费。学员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费,逾期网上缴费平台将关闭,不再接受本期报名,网上缴费报名办法参照附件1。报名时,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本人所在县区、任教学科、电话号码,以便注册分班。培训机构根据财务处收费平台导出的名单安排分班,报名的学员于培训第一天上午8:00到达培训地点,按照公布的分班名单对号入座,参加培训。开班后在班上领取发票。
三、培训具体安排
1.送培县区及学校。经学院与相关县、部门沟通,本年度送培到平利县、汉阴县、石泉县和安康市初级中学。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学院集中培训
第一期,培训时间:7月15—19日培训。培训对象:汉滨区初中教师。培训地点: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
第二期,培训时间:7月22日—26日培训。培训对象:旬阳县、岚皋县、紫阳县、镇坪县、宁陕县、高新区以及市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地点: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
四、培训内容
1.教育法律法规、师德师风、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班主任工作、心理健康及学校安全教育等培训。
2.教育技术能力培训。
3.学科专业知识、课堂教学技能提升培训。
4.校本研修、教科研工作培训。
5.培训机构根据教师专业发展需要确定的培训内容。
6.人社部门指定的公需科目培训。
五、考核办法
培训过程中,学院将与市、县区教育局联合进行考勤和考核。每期培训时间为45学时(集中培训5天,研修1天),经考核合格者,如实填报省教育厅印制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同时录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系统。考核结合以下几方面进行:
1.学习笔记。
2.考试、培训总结。
3.考勤。
缺课超过三分之一取消考核资格,不登记学时。
六、证书办理
1.安康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全市初中教师及市直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录入上传和学分认定工作。
2. 遵照安康市教育局文件精神,从2018年起原则上不再发放新的继续教育证书。今年继续教育培训学分按要求录入教师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参训教师可以自行登录打印继续教育学时证明。证书丢失申请补办的,由教师提供近四年集中、远程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校本研修学时证明到相应培训机构办理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作为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七、学时转换登记
1.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办理学时登记,不受理个人行为。
2.学时转换标准参照安教发〔2018〕57号文件执行。
3.办理程序:
(1)个人准备以下材料:继续教育证书及相关培训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将本人工作单位、手机号、身份证号写在复印件的背面。
(2)各学校专人负责收集并初审材料,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学时登记信息表(附件2),将收集的材料和学时登记信息表(含电子版)一并送审。
(3)学院审查、审验、上传。
4.学院接待学时转换登记与培训同时间、同地点、同步进行,参加培训的学员,先办理学时转换登记,再登记培训学时。
5.学时转换登记时间截止2018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
八、其它事项
1.收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继续教育岗位培训费为180元/人。开课后不再退费。
2.未尽事宜,请通过以下方式了解、咨询:
(1)需要了解相关文件规定、培训通知、下载表格,请登陆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网站,具体网址为:http://www.akvtc.cn/jxjy/index.htm。
(2)培训咨询:0915—8177550;
(3)缴费平台技术:0915—8177517。
附件:1.各县区初中教师培训网上报名时间及平台缴费操作流程
2.安康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审验表(纸质版)
3.安康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岗位培训人员登记表(报电子版)
4.安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证明样表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