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员岗位及人数:
序号 |
招聘 人数 |
性别 |
学历 |
岗位名称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备注 |
1 |
2 |
不限 |
研究生 |
专业技术岗位 |
临床医学 |
取得硕士学位 |
|
2 |
24 |
不限 |
本科 |
专业技术岗位 |
临床医学 |
取得学士学位 |
|
3 |
14 |
不限 |
大专 |
专业技术岗位 |
临床医学 |
|
|
4 |
1 |
不限 |
大专 |
专业技术岗位 |
临床医学(病理) |
|
|
5 |
1 |
不限 |
大专 |
专业技术岗位 |
针灸推拿 |
|
|
6 |
10 |
男性 |
本科 |
专业技术人员 |
护理学 |
取得学士学位 |
男性5人、女性5人 |
7 |
15 |
不限 |
大专 |
专业技术人员 |
护理 |
|
|
8 |
2 |
不限 |
本科 |
专业技术岗位 |
麻醉学 |
取得学士学位 |
|
9 |
3 |
不限 |
本科 |
专业技术岗位 |
医学影像学 |
取得学士学位 |
|
二、招聘人员待遇:
1、研究生经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医院人事科审核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合格后录用,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工资:5610元/月+绩效,工资福利待遇与正式职工相同。交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一年,合同期五年;工作满两年后派往上级医疗单位(疆内、疆外)进修学习。
2、本科生
(1)医院人事科审核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与正式职工相同。医疗、医技专业人员工资:5455元/月+绩效;护理专业人员工资:5652元/月+绩效,其他福利另计,交纳五险一金;合同期五年。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享受80%的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后经相关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发放全额工资待遇,办理医院相关聘用手续;工作满两年后派往上级医疗单位(疆内、疆外)进修学习。
3、专科生(大专)
(1)基本工资:大专护理人员2745元/月+绩效、临床医疗人员2621元/月+绩效;阳光津贴:取得相关执业证书300元/月。其他福利待遇(绩效+夜班费+营养费等)同正式职工相同。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享受80%的基本工资,试用期三个月满后经相关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发放全额工资,办理医院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交纳五险;工作满两年,考核合格,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福利
1、研究生、本科生 未婚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已婚每三年享受一次探亲假。疆外学生可报销来乌什的单趟路费(火车、汽车或船票);大专生、中专生 未婚工作满两年后可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已婚每三年享受一次探亲假。
2、住宿:免费提供住宿(注:研究生一人一套,本科、专科两人一套);水、电、天然气等费用自理,按需配备基本生活设施。
3、生活补助:医院职工食堂,每人每月补助中餐伙食费200元。
联系人:王春风 联系电话:0997-5505259 QQ:3574935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