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省将申报创办博士后创新基地-安康职业学院就业创业处欢迎您 安康职业培训学校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2017年陕西省将申报创办博士后创新基地

来源:就业处   发表于: 2017年03月10日 00:00   作者: jyc-x  编辑:   点击: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人事处,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博士后人才创新创业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7年4月15日—6月15日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1.申报主体为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特殊区域性机构。

2.申请设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企业规模处于国内或省内同行业前列。

(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科技研究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4)单位领导重视,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技术中心,省重点实验室或同等水平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承担国家或省上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

(三)申报程序

1.填写《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设立申请表》(附件1),报送至所在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

2.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省级有关部门人事处按照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尔后将初审意见和申报材料(一式七份)一并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博管办”)。

3.省博管办对申报材料初审后,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议,筛选出拟设立的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单位名单,经公示后报审,印发设立通知。

(四)有关要求

1.各申请单位填写《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设立申请表》时要保证所填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佐证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不超过20页。

2.各单位要组织好本市(区)、本部门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工作,并向申报单位详细介绍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的申报条件、相关要求和管理制度。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我省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和《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对申请设立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的单位认真进行初审,严格把关,优先考虑参与国家和我省重点科研、开发项目或重点发展行业的单位。

3.各单位要按照规定定期对已设立的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进行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单位,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撤销其设立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4.各单位的申报材料需以WORD格式报送,非涉密材料需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提供;涉密材料需单独注明,且无需提供电子文档。报送的电子版材料,需按单位分别建立文档,并在文档标题处注明XXX(单位名称)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材料。

5.各单位要严格遵守申报时间,过期不再受理;所需表格请登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 系 人:党江平 杨 欢

联系电话:029-87293995 87287970(传真)

邮箱:1784658541@qq.com

材料报送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号办公楼7层701室 邮编:71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