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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毕业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统计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就业处   发表于: 2016年03月25日 10:37   作者: jycz  编辑:   点击:

学院各系部:

根据陕人社发[2013]37号文件精神,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保生活保障家庭的我院2016届高职毕业生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可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个人提交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陕人社发【2013】37号文件附件1, 样表请在陕西省人社厅网站下载)。

2、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其中应包含被批准享受的低保的最新起始时间)。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建设银行开户账号

三、本次申报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至2016年4月15日 ,各系应于4月16日上报学院就业处,以便及时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发保障局审核,确保补贴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

各系部应认真组织、广泛宣传,让所有家庭困难毕业生了解国家补助政策,确保家庭困难毕业生都能享受到国家政策好处。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处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