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18〕8号)精神,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习)工作,帮助大学生实践锻炼、积累经验、提升工作技能和就业竞争力。
一、报名对象
1.我院或其它高校应届毕业生;
2.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见习(实习)安排
根据学生意向和部门(单位)需求,实行双向选择,安排在校内6个二级学院,15个院级部门,青少年实践基地、附属小学以及校外合作企业中见习。见习期限一般为实习离校起6个月。
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后,人社局负责给每名见习学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校内应届毕业生由学院提供住宿并为见习生办理教工食堂校园卡;见习结束后学院一次性垫付发放1200元/月·人的生活补助;校内外各见习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生活补助和福利。
三、报名方式
每年度12月30日前电话联系或直接现场登记报名。
报名地点:学院办公楼703 就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 0915-8172662
就业创业处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