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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西安落户政策

来源:jyc   发表于: 2012年09月10日 00:00   作者: jyc-z  编辑:   点击:

1、依据《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第九条和《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与本市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可迁入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

2、落户者必须为国家统招生且为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并且和西安市(九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用人合同。

3、通过西安大秦人才网代理落户者为集体户其与居民户籍性质一样,外地生源毕业生在西安落户由于没有住房或固定住址,故而落入集体户,如在西安有直系亲属,可直接落户该直系亲属地址上。

4、落户西安的必备资料:

(1)就业协议、毕业证复印件,报道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迁移证(或者户籍卡)原件及复印件;

(3)三张红底一寸照片;

(4)凡统招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均可落户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