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师范学院 安康职业培训学校

师范学院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9-12点击数:

师范学院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

                           安职院师范学院 201821

根据安职院党发(201849号文件《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深入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严明上下班工作纪律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严明上下班工作纪律提出如下要求,请严格遵守。

    一、严格遵守上班纪律

      1.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20。严禁在上班时间中途脱岗,严禁在办公室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2.教师上课纪律:全体教师按课表及学院统一的作息时间上课,不迟到早退,上课铃响进教室,下课铃响后才能下课。课堂上要认真组织教学内容,严格管理课堂纪律,关爱学生,耐心教育。

     3.晚自习值班人员纪律:要提前到休息室签到,铃响进教室,下晚自习方可离开教室。要管理好所分管的班级秩序,认真做好辅导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不得在教室外逗留,严禁脱岗。

     4.行政值班人员工作纪律:

1)按分院安排值班,一般不得请假。

2)值班时间:上午7:20—次日7:20,保证 24小时手机畅通。要求住校。

3)上午、中午和晚上分别到教室楼、艺术楼等场所检查教师到岗情况和学生迟到情况,查处校园闲散人员,确保各处教学场所的教学秩序正常进行。要认真逐一核实缺岗教师。

4)晚寝时间检查辅导员到岗情况,组织学生干部检查宿舍成员归宿情况,核实夜不归宿学生。

5)协助处理分院突发事件。

      5.值班辅导员工作纪律:晚寝时间深入学生宿舍,关心学生生活问题,检查学生归宿情况,核实缺席学生的去向。

     6.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学院规定的就餐时间:

早餐8:00以前,中餐:11:50以后,晚餐17:20以后。

    二、认真自查,落实整改

    按照学院要求,师范学院将于九月上旬开始,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梳理在教师及行政人员存在的工作作风问题,结合问题落实整改,对有问题的老师或行政人员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三、严格执纪问责

    凡违反规定,出现不遵守工作纪律、或被学院排查组查到问题的,除了按照学院规定处理以外,分院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题较重的,按教学事故处理,扣除相应的绩效工作;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课处理,并报学院纪检委给予纪律处分。

 

师范学院

20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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