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关于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师范学院 安康职业培训学校

师范学院关于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03-13点击数:

师范学院关于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实验室是教学实践的重要场所,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保障正常的教学工作,以及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意义重大。为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贯彻和落实好国家有关规定,师范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刘瑞江  李德敏    

副组长:唐勇   王峰

成员:李朝阳、曾忠兴、祁超、各辅导员班主任、各科室工作人员、各任课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教学副院长王峰担任、副主任由教务科科长李朝阳担任。

二、工作职责

(一)组长职责

1.负责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全局统筹规划;

2.定期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并部署工作;

3.随时了解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4.定期召集小组成员实地察看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5. 保证安全工作所需的资金、物资、人员安排及时到位;

6. 遇突发事件时,及时赶赴现场,担任总指挥并对善后工作负总责。

(二)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落实全局工作;

2.随时了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查实安全工作漏洞,督促各部门将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3.与组长协调,保证安全工作所需的资金、物资、人员安排及时到位;

  4.定期亲自察看实验室安全,并及时向组长汇报,提出个人的意见和建议;

5.遇突发事件时要担当应急方案所述职责,并配合组长完成善后处理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和制定实验室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执行和落实情况。加强对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突发事故模拟演练,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

2. 定期检查实验室各种安全设施状态,危险品存放状况,防火、防盗状况等,做好各项安全工作档案。

3.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协助做好人员的疏散工作。

4. 确保实验室的安全使用和实验室器材的安全使用。

5. 检查实训课期间学生安全。确定专人负责实训场所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6.定期检查实训场所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三、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1.当天值班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发生突发事件后,所有被通知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在第一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先期处理(如: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抢险救灾等工作),要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可分别拨打110120119;并抓紧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获得第一手材料。

3.善后处理。先期处理之后,领导小组应将整个突发事件的经过、应急处理措施向学院领导汇报,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4.辅导员、班主任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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